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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赌气打伤保安检察官“护”学生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07日04:16  华龙网-重庆晨报

  本报讯 (记者 肖玉 通讯员 郭胡)“检察官同志,我的孩子已经重返校园,感谢你们给了他重新学习的机会。”日前,云阳县检察院公诉科办公室内,两名家长双手捧上一面镶有“执法为民”金色大字的锦旗,激动地向检察官们表示由衷的感谢。

  两名家长的孩子叫晓强(化名),是重庆某学校学生,平时在学校的表现较好。2009年11月,他出校门未出示校牌而被保安扇了两耳光,一气之下,他便用门卫室里的羊角锤将保安的后脑勺打成轻伤。

  公安机关侦查后将案件移送到云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启动未成年人案件专办机制,由专门负责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检察官承办此案。检察官几次到学校调查案件情况,分析案发原因,了解晓强在校期间一贯表现。案件在场人员及受害人详细介绍了事发经过。案发后晓强及家人及时配合处理,学校领导和老师称,晓强在校期间一向表现良好。晓强也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

  本着对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检察官对晓强宣传法律并批评教育。通过做双方当事人调解工作,及时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促使他们达成兑现民事调解协议。

  综合考虑晓强的危害结果、悔罪态度和事前事后的具体表现后,检察院决定对该案作不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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