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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开始实行即时结报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07日04:21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1月6日讯 (记者李永明)参加新农合农民报销住院费用不再需要长时间的等待了。今年1月1日开始,我省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开始实行即时结报,出院时就能得到相应的补偿。

  “即时结报”是指参合农民在省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出院时由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初审,对参合农民住院医药费用按照规定补偿比例予以即时补偿,先行垫付补偿费用。垫付的资金由参合农民所在统筹地区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按即时结报协议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定期结算。

  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手续时须出示其身份证(或户口簿)、转诊证明、合作医疗证。参合农民即时结报所需的材料统一规定为:身份证(或户口簿)、合作医疗证、转诊证明、住院医药费用发票、费用清单、出院小结。

  申请报销患者的参合身份真实、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对提交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对不能补齐上述材料、住院收费发票用于商业保险等其他用途、外伤、意外伤害及连续多次转院治疗的,不予办理即时结报,并告知参合农民回参合所在地按有关规定报销。

  定点医疗机构应执行全省统一的新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并实行目录外用药和诊疗告知制度。目录外的药品费用,诊疗费用占药品总费用、诊疗总费用的比例在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分别不高于15%和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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