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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专家型干部的“59岁”堕落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07日04:43  大众网-大众日报

  □ 杨金志曹小航

  【阅读提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上海市环保局原副局长严舜钧受贿价值人民币100余万元的财物,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没收财产10万元,并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这个所谓“专家型干部”临近退休时大肆敛财,“59岁现象”值得警惕。

  接到举报

  2008年11月底,上海市检察二分院接到了反映上海市环保局原副局长严舜钧的举报信。

  据了解,严舜钧生于上海,1970年从上海第一医学院毕业到甘肃插队,后读北京大学研究生,于1987年调回上海工作。曾经在环保领域多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等。1997年11月起,他担任上海市环保局副局长,2008年4月退休。他担任副局长十余年之久,位高权重,曾经参加过洋山深水港、磁悬浮列车等大型工程的环保工作。

  上海市检察二分院反贪局立即对严舜钧涉嫌经济问题展开初查。

  初查材料经过汇总后,发现了一些疑点:一是严舜钧为跨国环境资源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承接了原本由上海环科院承揽的“上海市杭州湾沿岸化工石化集中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等部分项目;二是环境资源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由乙级升至甲级资质,是上海最早获得甲级资质的外资公司;三是严舜钧和环境资源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总裁王春(化名)等人接触频繁,且有银行大额资金往来的问题;四是严家有三套房产、上百万存款,其中两套是价值不菲的别墅……

  2009年2月,上海市纪委开始初核严舜钧涉嫌违法违纪的问题。

  当机立断

  当时,严舜钧的母亲、女儿等人都在美国,为防止他出逃国外,调查人员夜以继日地工作。待有关行贿人和证据准备妥当,2009年4月2日,纪检部门对严舜钧采取“双规”措施。

  经过数小时教育,听到几名涉嫌行贿人员被抓,严舜钧感到大势已去,于是把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多人贿赂情况一一吐出:自2003年至2004年下半年,严舜钧擅自同意市环保局机关服务中心设立加快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审批速度的“绿色通道”,收受中心主任吴某给予的5万元;2003年至2007年,严舜钧帮助某环境资源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谋利后,收取该公司王春2万美元和数额不小的欧元;2005年1月至2008年3月,严舜钧帮助属下的上海市辐射环境监督站谋利后,接受该站站长10万多元;2004年至2008年,严舜钧帮助上海同济某公司承接部分项目后,多次收受该公司负责人匡某给予的好处费达20万元……

  严舜钧还承认,他屡次帮助上海某环保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斌承接噪声治理业务等,收了不少“好处”……

  4月28日,严舜钧被上海市检察二分院以涉嫌受贿罪立案。

  警惕“59岁现象”

  严舜钧到案后,认罪、坦白,因其患有肝硬化晚期,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检察院决定对其取保候审。

  为防止万一,检察官要求严舜钧每周到院报到一次,谈思想动态,谈犯罪事实,也谈身体变化。

  经过检察官劝说,严妻同意做通女儿的思想工作,把在美国接收2万美元的事实写成书面证词,为本案提供了来自境外的关键证据。

  严舜钧,这个党龄20多年的领导干部,在检察机关“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政策的感召下,对自己的罪行做出了深刻剖析:“在艰苦环境的兰州生活过,物质方面也没有过高要求,比较容易满足,在工作方面一直身先士卒,想到自己是一名党员,又是领导干部,要起到表率作用,也做出了一些成绩,得到党和人民的信任和认可,最终走上了局级领导岗位。”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自己放松了学习和世界观的改造,再加上大环境的影响,自己挡不住金钱的诱惑,交友不慎,考虑钱的问题多了,尤其临近退休,生怕日后收入下降,生活水平也受影响,产生了不平衡的心态,私欲膨胀,逐渐萌发了贪念……”

  针对这起“59岁现象”案件,检察官说:“临近退休的当权者,担心退休后身份、地位和经济收入有巨大落差,私欲逐渐膨胀,最后要‘捞一把’,个人人生观存在问题,这暴露出组织上对老同志放松教育、管理的问题。对临近退休的老同志特别是领导同志,要加强政治上教育、思想上开导、经济上关心,防微杜渐,这不仅是对老同志的关心、爱护,也是对组织的负责。”

  (新华社供本报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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