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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应尽快变空转为实转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07日07:31  大河网-大河报

  □赵若昀

  据1月6日《上海证券报》载,今年,税务部门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房地产模拟评税,物业税“空转”工作在部分地区试点了6年多之后,将推广至全国。所谓物业税的模拟“空转”,是指虽没有实际征税,但一切步骤与真实收税流程相同,由财政、房产以及土地管理部门共同参与,统计物业数量,并进行评估和税收统计。我们知道,国家对非自住房屋与空置房征收较高税率的物业税,加大投机购房者与开发商的房屋持有成本,有利于遏制炒房现象与捂盘行为,从而有利于稳定房价。而当前房屋价格呈现持续快速暴涨态势,导致越来越多的民众买不起房,与此同时,房地产市场泡沫越积越大,也给宏观经济与金融体系运行埋下巨大风险,故当前正是正式开征物业税的绝佳时机。

  但很遗憾,在财政部有关官员明确表示按评估值征收物业税技术上可行,众多专家学者指出开征物业税并不存在技术上的重大障碍情形下,物业税却长期引而不发,直至今日亦无一个明确的时间表,这不能不让人产生是因为受到众多利益关系牵扯与制约所致的疑虑,怀疑是因为要顾及地方政府利益等诸多原因而致物业税开征“难产”。

  房屋属于民众生活必需品,房价畸涨直接损害民生福祉,房屋价格畸涨也严重危害宏观经济运行与金融体系安全,所以通过开征物业税等手段加大房价调控力度宜早不宜迟。正因为如此,决策者应当从维护民众切身利益、改善与提升民生福祉、实现经济与金融安全稳定运行出发,力排各方利益干扰,尽快开征物业税。唯其如此,房屋价格才有可能尽快实现稳定,才会有更多的民众能够尽早实现安居梦想,但必须指出,在制定相关规则时,则务必周全,以免伤及仅有一套自住房的普通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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