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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党政正职将报告家庭财产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07日09:43  兰州晨报

  本报讯 据新华网消息,5日提交广东省委全会讨论修改的《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透露:广东将逐步实行党政“一把手”家庭财产在一定范围内报告制度。

  去年初,新疆阿勒泰试行官员财产申报引人注目。

  5日提交讨论修改的《意见》(稿)还要求党政正职一般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等重要部门工作,不得违反程序干预、插手工程项目建设、城乡规划、征用地审批。《实施意见》(稿)还要求,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党员领导干部、干部考察对象报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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