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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澳门人珠海买楼遭追债 房产被拍卖竟不知情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07日11:3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月7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15年前在珠海西区购买了房产,后因货不对办等原因断供银行贷款,原以为按合同由担保公司支付余下房款,不料15年后接法院通知房产已拍卖,还拖欠银行贷款及10多年利息,个人信用竟被列入黑名单。200多名内地及澳门居民在珠海买楼“赔了夫人又折兵”。

  他们不仅房子没了,还欠下债务,涉及总金额估算超过2000万元。事主质疑为何自己房产在他们不知情之下被拍卖,又是楼盘开发商的担保公司为何无需承担责任。

  据事主吴小姐称,近日她与其它原珠海西区某楼盘的业主突然接到法院的通知,称她们的银行帐号因拖欠银行贷款被冻结,其个人信用记录也被列入黑名单。

  15年前,即1995年7月,吴小姐等200多名内地及澳门居民购买了位于珠海西区红旗镇美景花园的住宅单位,开发商为建设银行珠海分行属下的珠海经济特区建设财务公司,该公司同时作为所开发楼盘的担保人。双方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如楼盘烂尾或不能达到开发商承诺的情况,业主如断供并放弃房产,房产由银行拍卖,剩余房贷由担保公司即该财务公司负责偿还。

  后因开发商迟延交房,且楼盘与其在报章上刊登的宣传内容不符,小区内荒草丛生,市政设施缺乏,进出小区没有道路,房屋质量极差,无法办理房产证。吴小姐及其它业主先后选择了断供,以减少自己的损失。

  去年9月,吴小姐及其它业主突然接到法院电话,称建行帐户已被申请冻结。后经查询得知,原来建行早于2001年以业主欠下贷款告到法院,法院作出缺席判决,将其房产全部拍卖。由于拍卖所得仍未够偿还银行贷款,因此判令业主仍须向银行偿还余款。

  吴小姐等业主感到无奈,苦称8年前自己被起诉到房产被拍卖,竟然毫不知情。法院回应指,8年前因无法联系业主,所以按规定缺席宣判。多位业主称,自己在购房合同上的住址和电话一直未变,不存在无法联系。更质疑若当时无法联系业主,为何8年后法院却又能一一找到业主还款?

  由于个人信用记录列入黑名单,做生意的吴小姐坦言遭到严重的困扰,并蒙受经济损失,现时向银行申请贷款必须先与丈夫办理离婚,还受到生意伙伴的不信任。

  吴小姐称,按购房合同,建行应该向开发商兼担保公司珠海经济特区建设财务公司追讨余下贷款,而非向业主追讨。由于该财务公司正是珠海建行投资的子公司,怀疑银行将还款责任转嫁给业主。至今为止,她当初所欠银行的贷款加上10多年的利息已达7万多元,期间,银行方面一直没有联系她。

  涉及事件的业主代表目前已委托律师向珠海市检察院提出抗诉,要求撤销法院判决,取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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