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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手机假称赎回 见面暴打敲诈捡到者被刑拘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07日11:33  燕赵都市报

  石市某饭店老板刘明丢了手机,便往自己的手机上发短信,称愿意付报酬给送还手机者。捡到手机的男子张刚以为可以发笔小财,不料竟被对方暴打一顿,还被索要万元“私了钱”。张刚家人报案后,刘明等人因涉嫌敲诈勒索被警方刑拘。

  刘明在石市开了个小饭馆。1月1日他和饭馆帮工李良及朋友田月一起吃饭庆祝新年。回家的路上,刘明把手机丢了。

  田月让刘明假称自己是打工妹,并发信息到丢失的手机上,说不定对方一时心软便会归还手机。

  刘明于是发短信称自己打工不易,且愿意付报酬给归还手机的人。很快,有人回了短信,说可以送还手机,但刘明得出500块钱。

  双方最终把价格定在400元,并约好了见面地点。

  当日21时许,刘明带李良、田月按时赴约。捡到手机者张刚担心对方使诈,便让朋友刘达拿手机去探风声,自己和朋友刘青等消息。

  双方一见面,刘明便上前将刘达暴打一顿,并得知真正捡到手机的人是张刚。

  于是,刘明找到张刚的住处,把张刚和刘青带到荒地里进行殴打,还放言他们是刑警队的,要想私了此事,张刚得出一万块钱。

  无奈,张刚只好在次日凌晨1时给父亲打电话,说自己出事了,需要1万元钱私了,不然会被人打断一条腿。

  凌晨4时,刘明带着张刚和刘青转移到他处,继续让张刚打电话催款。由于刘父只凑到3200元,刘明便扣下张刚和刘青的身份证,告诉张刚的父亲,他要到张刚的老家去要钱。

  无奈,焦急的张刚父亲只好连夜包车赶到石家庄交钱赎人,并拨打了110报警。1月2日9时许,刘明等三人如约和张刚的父亲碰面收钱,结果被警方当场抓获。

  目前,刘明、李良和田月三人因涉嫌敲诈勒索已被新华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文中人物均为化名)(记者白云 通讯员解伶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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