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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夜饭“合同维权”形同虚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07日15:06  新民晚报

  

年夜饭“合同维权”形同虚设

  绍波

  去饭店吃年夜饭,“潜规则”之一就是只能吃饭店所定的套餐,许先生致电“冬令热线”询问:哪里有不是套餐的年夜饭预订?

  因为太过紧俏,不点菜只供应套餐、菜单未出先预收定金、包房消费有“起步价”等实际上的“霸王条款”已让每年的年夜饭成了纯“卖方市场”,消费者维权成了一句空话。

  生意太好投诉太多

  记者昨天打了沪上几十家饭店的预订电话,名气响的大饭店基本5点档、7点三刻档2批包房、大厅全部订满。记者转而致电一些并不在中心商圈的大中型饭店,新南华、红子鸡、和记小菜、来天华、沈家花园、上海老站等,要么全部订满,要么只剩下大厅少量餐位。服务员称:元旦前后就基本订满了,现在要订就赶快来交定金。年夜饭全部为套餐,价格从1588起步到5000多,定金200到600元。生意如此之好,投诉却越来越多。

  据市工商部门统计,去年春节上海“12315”热线受理消费投诉中关于年夜饭的投诉同比增长了25%。

  定金交足不见菜单

  在经验人士的点拨下,周女士去年国庆期间就开始预订今年的年夜饭。但是问询之下,被告知第一批差不多已经订满,只剩下一两个包房。周女士提出能否查看一下菜单,服务员即不耐烦表示菜单至少要到12月份末才能出来,现在只出了价格,若要订请趁早。现在先交600元定金,到时不满菜式,定金恕不退还。

  张小姐日前致电“冬令热线”投诉:自己在长宁区的“四海君悦”订好了年夜饭,后来却被电话告知“该饭店老板卷款潜逃”,1000元定金也就此“拗断”,找不到人赔偿。

  合同范本“闲置”2年

  上海市餐饮行业协会秘书长段福根昨天表示,早在2008年2月,市餐饮行业协会就和上海工商部门制定出台了《上海市宴席服务合同》,在这份合同范本中,消费者和饭店作为签订合同的双方,可把年夜饭的具体品种、名称、数量、价格、用餐人数和时间以及违约责任写清楚,并可对菜点作出用料、规格等的具体要求。

  可出台2年来,段秘书长坦言“很少有饭店使用这个非强制性的合同范本”。在大型老字号餐饮店,有的自备年夜饭订餐协议,但很多企业自拟的合同协议离合同法“有些距离”,甚至把一些捆绑消费也写进协议里。大量中小饭店只收定金收据不签协议的比比皆是。

  本报记者皇甫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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