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姚克勤 通讯员 李鸿光
晨报讯 一度被炒得沸沸扬扬的“姚餐厅”倒闭案终于有了执行结果,2月10日下午,14名原“姚餐厅”员工及1名供应商在静安区法院拿到了应得的拖欠工资、法定假日加班工资及货款5万余元。
据执行法官沈国敏介绍,“姚餐厅”全称是福金(上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在去年9月底关门倒闭,22名没有拿到拖欠工资的原“姚餐厅”员工选择了劳动仲裁均获胜。其中8名员工已回老家过年,剩余的14名员工于今年1月11日至29日向静安区法院申请执行,执行钱款标的达7.9万余元。而“姚餐厅”除了租赁的房屋外早已人去楼空,14名申请执行员工被拖欠数千元至1万余元不等。经法院多方寻找及协调,一家与“姚餐厅”有关联的公司表示同意支付一半的应付款,而员工也表示只要能拿到一半申请执行款将放弃其余钱款。沈法官表示,另外8名尚未申请这些的原“姚餐厅”员工也将按此比例得到执行款。
法院执行庭庭长蔡立标对记者说,今年以来执行庭加大了对社会弱势群体案件的执行,执行案件数量超过了300件,对一些下岗职工、外来务工人员赔偿案件加大了执行力度。,执行案件数量已超过去年同期,执行钱款达2214.3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