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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车抢得八万元 千里逃亡亦枉然

  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检察院近日以抢劫罪将彭昌远、卢剑、何琼裕、李永康提起公诉,同时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将蔡永旺提起公诉。

  2009年7月,彭昌远、卢剑、何琼裕、李永康等6名广西籍男子为了抢钱来到湖北。当月24日,彭昌远驾驶摩托车,载着卢剑及何波元(另案处理)从团风县到达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何波元下车寻找作案目标,彭昌远、卢剑在街上转悠等待作案机会。上午9时15分,建设银行阳逻支行开始营业不久,何波元发现一名单身女子前来取款,彭昌远与卢剑接电话后马上驾驶摩托车来到该行门前。单身女子李某取款出来后驾驶电动车离开,才行驶了几十米,即被彭昌远从左侧加速超越,卢剑在后座伸手抓住李某挂在电动车左手把上的手提包,将李某拉倒在地并拖行约2米,致李某轻微伤。抢走的手提包内装有现金8.04万余元。得手后,6名团伙成员逃至湖北红安县分赃,当晚逃回广西。(花耀兰 韩冰袁 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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