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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梯产权变更 业主难上楼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20日04:09  大洋网-广州日报

  

楼梯产权变更业主难上楼
通往三楼的楼梯再度被出让给他人改为商铺。

  清远最牛“空中楼阁”难倒业主追踪

  没楼梯我怎飞上“空中楼”

  追踪报道

  本报清远讯 (记者曹菁摄影报道)本报报道清远最牛“空中楼阁”难倒业主的新闻后,在各界引起强烈反响。记者昨天又获悉,通往三楼的两个楼梯的产权在上月再度发生变更,首层的业主已经将原本买下的这两个楼梯出让给第三者。而相关部门也表示会办理产权转移过户。

  “我们在走法律途径失败后,也曾多次找首层业主协商,希望可以按照市价购买两个楼梯的产权,但业主一直不肯与我们见面,只是通过中介谈,不但拒绝出让楼梯,还反过来要我们把三层的物业以不到三十万元的低价转给他。”昨天,“空中楼阁”的委托人邓先生向媒体透露。

  官司二审败诉后,“空中楼阁”的业主无奈之下又想到在三楼物业外加建临时楼梯解决上楼问题。“但相关部门明确拒绝了我们的想法,这条路也是根本走不通的了。”邓先生昨天说,此外,更让他感到不解的是,首层的业主上月已经将临街的两个楼梯产权再次出让给第三人改作商铺使用,他得知消息后,立即向房管部门提出申诉,强烈要求相关部门停止“空中楼阁”有争议楼梯的产权转让发证,并缴纳了2000元的保证金,但管理部门通知他只有15天的期限,让他遗憾的是,目前这两个楼梯的产权还是被再度转让了。

  记者昨天来到“空中楼阁”首层,看到楼梯的新业主雇请的民工正在拆改,运出大量砖头杂物,楼梯间被改造成新的铺面,很快将营业。

  “这样的案例从业十几年也没有听过。”清远一位律师坦承,依照相关法规,物业拍卖前,应该由权威管理部门出具合法的建筑图纸和设计布局等资料,这些资料应剔除公共楼梯、公共绿化地、电梯井等为整幢建筑服务的公摊面积才能确认产权,并拍卖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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