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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游艇有望畅游珠海海域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20日04:09  大洋网-广州日报

  珠海欲出台法规促进珠海游艇产业

  本报珠海讯 (记者陈治家通讯员席湖)由于受现行水域管辖权、边防边检、海关等管理政策所限,港澳游艇现行条件下不准在珠海水域航行、停泊。昨日,记者从珠海市人大获悉,目前正在审议的《珠海市水上交通安全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如果通过,港澳同胞驾驶游艇在珠海海域游弋的愿望届时有望实现。

  由于受现行边防边检等政策相关管理规定的限制,港澳游艇是无法跨境出没于珠海水域,更无法在珠海码头停靠。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在港澳地区办理了船舶登记的游艇,在不注销已办理船舶登记的条件下,经珠海船舶检验机构临时检验合格,向海事机构办理临时国籍证书后,可以在珠海水域航行、停泊,但应遵守边防、边检相关管理规定”。

  珠海市法制局局长杨静辉就此称,目前该《条例》正在审议当中,最终还得经省人大批复,如果获准通过的《条例》中仍保留该条规定,届时港澳游艇便可在珠海水域航行、停泊,但游艇上人员上岸须严格遵守现行的边防、边检法律法规。

  杨静辉局长表示,珠海发展游艇业得天独厚,珠海平沙游艇产业基地初具规模,正成为珠海的特色产业和新经济增长点。因此,在该《条例》中专设游艇管理章节,制定有利于游艇产业发展的制度和规范。

  正在审议《条例》的相关规定正是给游艇产业的发展开了“绿灯”。杨局长称,毕竟游艇作为奢侈消费品,在港澳地区有巨大的市场需求,而珠海又具有较为辽阔的海域和美丽的海岛资源,此规定便利港澳游艇进出珠海水域,有利于吸引港澳游艇到珠海观光旅游,吸引港澳游艇业主到珠海投资游艇产业,投资游艇码头等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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