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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部门叫停砍伐将移交警方立案

  《321国道改造数千棵大树遭砍》追踪

  321国道内江段改造过程中,出现超标砍伐导致严重后果一事,引起各方高度关注。昨日,资中县林业局主持工作的副局长史俊贵表示:321国道资中段违法超标砍伐的行道树方量,肯定达到刑事立案的标准。待林业行政执法部门的调查结束后,将立即移交林业公安局进行立案侦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目前,林业部门已向施工单位发出“停止砍伐”的通知,并派出8名林政人员紧急路查,对321国道资中段近60公里路面进行全面清点核实。

  资中路政:利益纠葛导致滥伐

  据内江市路政支队直属二大队副大队长顾权洪介绍,321国道资中段行道树的砍伐,是2月5日开始的。“321国道资中段公路两边的行道树,之所以累遭超标砍伐和盗伐,根源在于各种利益纠缠在一起所致。”据顾介绍,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开始,资中公路部门为确保新栽行道树的成活率和不被沿线村民破坏,有个不成文的规矩——不管国道省道,公路两边所有行道树农民都占有“股份”。顾权洪表示:“整个行道树砍伐的残值分配中,路政部门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据内江市公路局局长刘昌贵介绍,321国道资中段5个施工合同段中,目前C、D两个合同段所砍的行道树残值,公路局没一分钱入账,全被当地农民瓜分。刘昌贵表示:“目前,各养路段收取的行道树残值款,肯定会统一进入财政专户。”

  初步调查:违砍数百棵行道树

  关于行道树清理砍伐过程中的日常监管,资中县林政资源股股长吴培刚称“确实存在超标乱砍和盗砍行为。”据吴介绍,最近1个多月中,林业部门曾对B合同段承包商王方云超红

  线砍伐10棵行道树,作出罚款1600元的处罚;县林业公安局曾对某村民盗砍一棵行道树的违法行为,处罚过一次。“为查清超标砍伐的真实情况,3月17日开始,林业部门抽出8名执法人员介入紧急调查,每天早上7点出发,对321国道资中球溪至银山5个合同段进行拉网式排查,一棵一棵地进行清点核实。”吴培刚表示:“目前全面清理调查尚未完,但据对4个合同段砍伐情况的初步统计,涉嫌超红线砍伐的行道树,大约在400至500棵之间。”

  老板喊冤:不能全算在我头上

  “公路两边行道树的所有树桩桩,不能算在我一人头上。”321国道资中B合同段行道树砍伐承包商王方云,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大呼“冤枉”:“砍树初期,由于我监管不严导致发生超标砍伐10棵行道树被罚。事后吸取了教训,砍的都是红线内打了叉的树。我也知道,违规砍伐20立方米以上,就已构成刑事犯罪,那可是要坐牢的啊!”

  据王介绍,沿线农民一直以“股东”身份,把公路两旁的行道树当成自家“产权”,大肆借机盗伐。“以321国道148公里那排被砍光的树桩桩为例,当时我们砍伐时红线外未打叉的7棵大树并未砍。然而,两天后,那7棵行道树就被人偷偷砍光了。这样的树桩如果也算在我头上,肯定冤枉,”王老板称:“这笔生意不仅没赚到钱,反而亏了一大笔。” 记者杨元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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