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停(看)车场一律使用地税发票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20日08:21  淄博新闻网

  晚报讯 (记者桂建明)昨日记者从全市地方税收社会统合治税工作会议上获悉,财政部门停止向全市各类停(看)车场发放财政票据,并收缴已发放票据,各类停(看)车场一律使用地税部门监制的发票。

  切实加强停(看)车场税收征管治理,是今年我市地方税收社会统合治税的工作要点之一。据了解,公安部门在审批停(看)车场时,将其办理税务登记情况作为审批要件之一。对于违反规定收费以及不按规定使用地税发票、有税不缴的停(看)车场,由公安、工商、地税等部门联合予以取缔。

  另据了解,今年我市地方税收社会统合治税的工作要点还包括:严格落实外来经营单位登记备案制度;深入开展房屋租赁业综合治理;切实规范财政统发工资个人所得税扣缴管理;切实加强大型进口设备地方税收管理;专业市场内经营业户税收治理;教育劳务税收征管治理;实行定税行业和企业规范管理;不动产销售环节税收管理;被审判单位涉案税款治理;被审计单位涉案税款治理;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治理。

桂建明

转发此文至微博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