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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公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20日09:37  解放日报

  本报讯 (记者 李爱铭)昨天,市教委发布今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重申,无论是公办还是民办的小学和初中,招生时都不得以任何测试形式选拔学生,并不许设立重点班。

  据了解,公办学校将按照划定的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孩子免试入学。民办学校在录取学生时,也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和测试,不得要求报名学生提供学科类竞赛、等级考试证书,不得要求小学或幼儿园推荐“学科学习特长生”。

  市教委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不得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严禁学校以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为名招收择校生。各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须按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招生。5月22、23日为全市公办、民办小学新生报名时间,民办小学可同时开展面谈。民办初中学校报名时间为5月8日、9日,面谈时间为5月15日、16日。各类学校将在8月15日前发放入学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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