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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悍马撞断收费栏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20日09:54  深圳晚报

  

醉驾悍马撞断收费栏

  据信息时报报道 17日20时30分,一辆黑色悍马撞断广州天河体育中心东门停车场收费栏杆。司机疑醉酒驾驶,下车后态度嚣张,自称“政协委员”,并对保安大喊“我现在撞死你”。保安报警,该五旬男子随后乘其他车逃逸。记者18日从交警部门证实确有此事发生。广州市交警部门有关人士表示,这是一起司机和停车场之间的纠纷,目前已经协调赔偿。记者了解到,这辆悍马车车主名徐某生,在省市政协委员名单中都未发现同名者。有市民表示,应该严惩这名嚣张醉酒、肇事逃逸司机,有关部门应当严查此事。但交警方面人士反问:“谁能证明司机喝了酒?”,该举引发市民猜测,是不是“悍马”有背景,得以摆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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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驾酿事故无权获商业保险赔偿

  据新华社电 广州市民李某华饮酒驾驶引发交通事故后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损失。近日,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审结此案,判定除承担交强险限额内的赔偿责任外,保险公司免除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赔偿责任,也无需赔付车辆因交通事故产生的维修费用。

  记者从天河区法院调研部门获悉,2007年11月5日,李某华酒后驾车在广州市番禺区与由陈某生驾驶的小客车相撞,再与由卢某峰驾驶的货车碰撞,造成乘车人林某龙、林某湧受伤,3车不同程度损坏。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番禺大队认定,李某华承担此事故全部责任。此前,李某华在某保险公司广东分公司投保了商业险及交强险各一份。

  天河区法院审理认为,陈某生、林某湧、林某龙因交通事故而产生的医疗费用中的8000元及被撞两车受损价值中的2000元属于交强险的责任范围,保险公司应作出赔付。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约定,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费用,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故被保险车辆因交通事故而产生的维修费用虽属于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范围,但保险公司依约可免除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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