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石玉龙 实习生闫龙)3月19日,记者从兰州市供热管理办获悉,3月20日24时,兰州市2009—2010年度为期4个半月的供暖期正式宣告结束。医院和一些特殊单位的停暖时间可根据天气情况和实际需要延期。
据了解,刚刚过去的这个供暖期,兰州市除了10月底遭遇寒流,兰州市建委接受了兰州中心气象台的“温暖”建议,启动供热应急预案,将原定于11月5日开始供暖的时间,提前至11月1日零时开始供暖以外,整个冬天供暖相对平稳。虽然3月上旬出现了乍暖还寒的天气现象,但从3月18日起气温又很快出现了回升,最高温度已出现了27℃的高峰,兰州气温总体已开始回升,为此,在气象部门没有向供热部门提出延迟停暖的建议前提下,兰州市供热管理办决定3月20日晚12时准时停暖。
●温馨提示●
市民切勿私改供热系统
供热公司提醒市民,停暖后不要私自将家中暖气片中的水随意放掉。暖气片和管道中的水是经防腐处理的软化水,可有效隔绝空气对暖气片和管道的腐蚀,延长使用寿命;不必关闭室内采暖系统的阀门,否则再开阀门时易造成渗漏、阀门内密封胶垫与压口粘接、循环不畅等现象。如家中个别暖气片不热,居民可与所在区域的供热站取得联系,利用停热期请专业管道维修人员进行检修,切不可私自拆卸、改造供热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