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内蒙古一重刑犯莫名死亡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20日10:37  汉网-武汉晚报

  警方称其如厕时摔伤 家属曾接到匿名恐吓电话

  

内蒙古一重刑犯莫名死亡

  图为托县看守所。

  3月2日9时30分许,一名身上有多处伤痕的重刑犯被紧急送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托县医院救治。12时30分许,医生尚未查出是何病因,重刑犯便莫名死亡了。这名重刑犯名叫任怀光,来自托县看守所,对于其身上的伤痕,托县警方对其家属解释是夜里上厕所时跌倒所致。就在家属想为任怀光的死因探个究竟时,发现该看守所的监控设备如同摆设,没有影像记录资料。

  据了解,托县看守所里关押着50多人,其中有十四五名重刑犯,2009年呼和浩特市“10.17”越狱案中的1名越狱犯也关押于此。

  目前,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已经介入此事。

  噩耗

  3月2日10时许,正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煤矿拉煤的任林光突然接到托县看守所民警打来的电话:“你哥(重刑犯任怀光)被送到医院了……”任林光不敢耽搁,开上面包车火速赶往托县医院。

  12时30分许,行至途中的任林光再次接到托县看守所民警打来的电话,称“人已经死了”。

  16时许,任林光和大哥任义光一同赶到托县医院。在医院太平间门口,他们看到了任怀光赤裸着的尸体。

  而此刻,他们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人瘦得不成样子,脸部、耳孔、胸部、腿部有多处伤痕,有的伤口还带着血渍。”这种情景令任林光对二哥任怀光的死因充满质疑。

  任林光说:“当天,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对尸体上的伤痕进行了测量、登记。我问我二哥是怎么死的,检察院的人说还不清楚。”

  任义光想对二弟尸体上的伤痕进行拍照,被制止了。

  当晚,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告知任林光和任义光,任怀光身上的伤不致死,死因待尸检后才能确定。

  回顾

  杀人被判死缓

  任怀光今年43岁,老家在托县古城镇南得力图村。2008年9月,他因买毒品与本村贩卖毒品的兰某某(女,70岁)发生纠纷,并厮打起来,随后他将兰某某按到水缸里溺死。

  任怀光被托县公安局抓获后,称自己有精神病。据村民们反映,任怀光的确有精神病史。

  鉴于此,2008年10月14日,托县公安局委托自治区公安厅安康医院,对任怀光精神状态以及责任能力进行了鉴定和评定。鉴定结论为:任怀光作案时精神状态正常;有完全责任能力。

  2009年11月,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任怀光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此案已经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说法

  死因不详

  3月4日,记者与任林光、任义光兄弟二人来到托县公安局,见到了该局副局长董玉祥。

  据董玉祥介绍,3月2日9时18分,看守所民警向他汇报,说正往医院送任怀光。民警还告诉他,当天早晨,民警们交接班巡房时发现,任怀光跟以往不一样,“眼神不对,腿软,站不起来。不过,据与他同监室的犯人说,前一天晚上吃饭时他还好好的。”

  任林光最后一次到看守所看望二哥任怀光是在2009年冬天,“那会儿,他的精神状态很差,不说话。我现在想他那时可能精神病就发作了。看守所应该及早给他治病。”

  对此,董玉祥称:“任怀光有没有精神病,你我说的不算。国家司法鉴定认定任怀光作案时精神正常,那我们就不能放人。”

  据董玉祥介绍,自法院开庭审理任怀光杀人的案件后,任怀光的状况就不如以前了,“晚上不睡觉,就坐着,不说话,也不好好吃饭”。针对这种状况,2009年8月30日,经批准,托县公安局把任怀光送到了位于呼和浩特市的劳改医院。“他不配合治疗,没多久医院就强行把他送了回来,说他的症状是脱水。”从医院回来后,任怀光还是老样子。托县看守所再也没有针对任怀光的这种状况进行过相应治疗。“我给有关部门打报告,可医院不接收,那我们就没招儿了。”

  坚持

  家属要弄清死因

  3月7日,任义光告诉记者,那几天他总是接到匿名恐吓电话,让他“快点了结此事,否则后果自负”。

  3月18日,任林光告诉记者,前几天,托县公安局的一位民警给他打电话称,让他去一趟托县公安局。第二天,他与家人赶到托县公安局,见到了该局局长皇悦智、副局长董玉祥。对方表示,想给他们3000元钱,让他们为任怀光准备衣服和骨灰盒。任林光没有接受。

  “人死了要死个明白,我要申请为我二哥的尸体做解剖。”任林光说。

  在看守所里,任怀光究竟遭遇了什么,人们不得而知。对于他的死因和受伤原因,或许只有在尸检之后,才能真相大白。据新华社

转发此文至微博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