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记者 马竞 曹天健
“有了矛盾和纠纷,调解中心能解决,法理是非讲得透,服务建设新农村。”
前不久,河北省石家庄市行唐县在全县建立起上由县大调解中心,中由乡镇、街道办事处调解中心,下由村委会、居委会和企事业单位调委会组成的“一条龙”大调解网络,行唐县财政拿出100万元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门用于大调解工作。截至2009年底,该县通过“三位一体”大调解共排查出事故纠纷、经济债务、婚姻家庭、土地纠纷等各类矛盾纠纷500余起,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率达72%。
行唐县的全县大调解网络不过是河北全省构建大调解格局、全力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河北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始终坚持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作为加强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来抓,通过落实两项排查制度,突出三项排查重点,建立四项联调机制,及时主动化解矛盾纠纷,为维护全省治安大局稳定、构建平安河北作出了积极贡献。
落实“两项排查制度”,实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常态化。一是落实县、市、区每个月,乡镇、街道和村委会、居委会每半个月排查矛盾纠纷的定期排查制度,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止简单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引发群体事件。二是落实全国、全省“两会”等重要政治活动期间以及重大节假日期间的专项排查制度,通过开展专项活动,变被动调解为主动调解,变事后调处为事先预防,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今年3月,河北省司法厅在全省组织开展了“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集中力量排查化解一批多年积累的矛盾纠纷,消除陈年积怨。
突出“三项排查重点”,实现人民调解工作领域网络化。河北全省各人民调解组织在做好婚姻、家庭、邻里、房屋宅基地等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同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贴近群众、网络健全的优势,积极拓展调解工作领域。在农村,围绕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积极主动排查调解因经济形势变化引发的劳动关系、劳动报酬纠纷,广泛参与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山林水利、资源开发利用等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在城镇,围绕拉动内需和推进“三年大变样”,积极参与排查化解劳资、债务纠纷,因征地拆迁改造出现的经济补偿、工程施工纠纷以及物业管理、环境保护、医患医疗等矛盾纠纷。在重点区域,加大对与北京接壤地区、主干铁路公路两侧区域、流动人口集聚地和治安隐患多发地区、社情民情复杂、基层组织薄弱地区等重点区域的排查力度,确保排查不留死角。
建立“四项联调机制”,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到位。一是建立了法律服务人员参与调处矛盾纠纷机制,积极组织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通过担任人民调解组织法律顾问、驻调委会接访、设立调解接待日等方式,共同参与对民间矛盾纠纷性质的信访问题和疑难复杂纠纷的调处;二是建立了乡镇、街道调委会和村委会、居委会调委会协调联动工作机制;三是建立了跨界纠纷联防联调工作机制。河北省与京、津、辽等与河北接壤8省(区、市)联合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与北京接壤的4个市、14个县、市、区和58个乡镇均与北京方面成立了双边或多边联合调解组织。通过联合调解跨界纠纷、联合摸排犯罪线索、联合预防纠纷和社会治安案件,共同促进接壤地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四是建立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机制。河北各地积极探索人民调解与民事诉讼制度、劳动争议调解、信访工作的有效衔接,不断创新工作模式,丰富调解手段,努力构建“调防一体化”大调解工作格局。据统计,2007年至今,河北全省共排查矛盾纠纷46.9万件,成功化解46万件,化解率98.1%,劝阻群体性上访4218起,防止纠纷激化7459件,发现犯罪线索321件,有力维护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