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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17日04:09  大洋网-广州日报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我局定于2010年4月16日至2010年5月17日15时整挂牌出让番禺区榄核镇新涌工业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土地面积起始价保证金增价幅度

  (m2)(万元)(万元)(万元)

  PYTC番禺区榄核镇二类工业用地91947

  20080026新涌村(M2)(可建设用地76728)

  ≤1.650349170020

  容积率出让年限

  地块编号土地位置土地用途

  上述地块的土地已平整。

  本次出让地块其他情况及要求可参阅:《成交确认书》(样本)、《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及相关规划文件,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部门最新批复执行。

  二、出让条件:

  (一)竞得人须按照《关于申请变更建设用地单位名称问题的复函》(穗规函〔2009〕4977号)、番禺区的产业结构规划的规定对上述地块统一开发建设。

  (二)上述地块拟建项目属于装备产业。该地块建设后的环保措施按照具体的环评批复执行。

  (三)投资强度不得低于3750元/平方米。

  (四)竞得人须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进行开发建设。

  三、竞买申请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不接受个人或联合竞买。

  (二)竞买人的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包括人民币5000万元),其母公司资产超过30亿元。

  (三)竞买人必须在番禺区榄核镇注册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

  (四)竞买人企业拥有省市知名品牌产品。

  (五)凡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有严重违反土地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或其他不良记录的,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个人及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四、本次挂牌报价达到或高于挂牌起始价且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五、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六、本次公开挂牌出让由广州市番禺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承办和组织实施。申请人须于2010年4月16日至2010年5月5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向广州市番禺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提出竞买申请(竞买申请资料详见《竞买须知》及《注意事项》)。本次挂牌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竞买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0年5月4日前(包括5月4日)到达广州市番禺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广州市番禺区房地产交易中心人民币开户行:广东发展银行番禺支行东兴办事处,账号:128023505010000015)。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交付。经审核申请人竞买资格后,我局将在2010年5月7日前发出竞买资格审核结果。符合竞买资格的申请人应于2010年5月8日至2010年5月17日12时填写报价单报价,报价不可撤回。本次挂牌出让现场竞价及成交仪式于2010年5月17日15时在广州市番禺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拍卖大厅举行。

  七、成交后,竞得人即时与广州市番禺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6个工作日内与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和文件的要求以及出让合同的约定,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以人民币足额缴交成交价款,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48个月内按期完成开发建设,不得以国家外资管理理由延迟缴交成交价款或要求推迟缴交成交价款的期限。

  有关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广州市番禺区房地产交易中心102室索取或在国际互联网上浏览。

  广州市番禺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东兴路18号

  咨询电话:84633073、84645851

  互联网地址: http//www.laho.gov.cn (土地交易信息)

  http//www.pyfdc.gov.cn (招拍挂信息)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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