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奥运击剑冠军仲满因单方解除委托合同,被江苏省海安镇的刘先生——自称是仲满在江苏上体校时的老师起诉至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因解除委托合同造成的损失20万元。
刘先生称,2008年10月4日,仲满委托刘先生撰写他的自传《惊天一剑》,并就出书的相关赞助费用代理洽谈。去年3月,他完成书稿并交与仲满修改,计划去年8月出版。去年6月,仲满突然单方解除委托授权,造成他与赞助商等的协议无法履行,精心撰写的书也因解约丧失其应有权益。刘先生称,仲满单方解除委托合同,造成他损失巨大,故提起诉讼索赔20万元。
据《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