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萧镇平 通讯员 李祥
本报讯 18岁的漳州南靖人小漫(化名),外出会网友,结果被网友绑架并杀害。昨日,凶手郑俊勇犯绑架罪,被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赔偿小漫父母372071元。
小漫随父母住在漳州市区,平时爱好上网,并通过QQ认识龙海九湖镇人郑俊勇,并且越聊越熟。2009年8月7日晚,郑俊勇邀请小漫到九湖玩,小漫随即答应。次日,郑俊勇骑摩托车到市区接小漫,并将小漫载往九湖镇林前村林前岩,借游玩之名将小漫诱至山中僻静处。
随后,郑俊勇凶相毕露,用事先携带的松紧带捆绑小漫,小漫反抗并呼救,郑俊勇害怕被发现,便掐压小漫的脖子并捂嘴,直至小漫不能动弹后,将她推入树丛中,并取走小漫的手机。经法医鉴定,小漫系机械性窒息死亡。
当年8月9日下午1时许,郑俊勇用小漫的手机联系小漫的父亲郑先生,向他索要3万元。2小时后,郑俊勇又打来电话,郑先生称未凑好钱。之后,郑俊勇就没再联系郑先生。3天后,郑俊勇被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