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勇
本报讯 昨日,读者元先生向本报反映,他的妻子符某到郑州市嵩山路街道办事处办理准生证时,工作人员看到元先生的年龄有36岁了,而且34岁时才结婚,怀疑他们不是初婚,要求符某写下证明元先生和她是初婚的保证书,才同意为他们办理准生证。“年龄大结婚就不是初婚了?这种逻辑有点荒唐。”元先生很不解。
符某告诉记者,工作人员张某要求她写下保证书,“保证”她与元先生是初婚。无奈,符某按照张某的口述,写下了一张保证书,并按下指印。事后,符某感到很委屈。昨日下午,记者跟随元先生夫妇来到嵩山路办事处,工作人员张某证实了元先生夫妇的说法,并拿出符某所写的保证书。
随后,在计生办彭主任的办公室,彭主任了解情况后,承认工作人员在这个事情上有些不妥当,元先生提出要带走妻子写下的保证书,但就在此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彭主任“噌噌”几下,把保证书撕掉。
随后符某要求工作人员张某给自己道歉,但彭主任表示要请示有关领导才能让工作人员做出道歉的举动,最终在符某的强烈要求下,彭主任连连说:“我给你道歉不就行了吗?”彭主任还表示,尽快为元先生办理好准生证。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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