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记者 邓红阳
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过去,在河南,人大代表行使表决权时,基本上是通过举手表决的方式。
“对政府和两院的工作报告、人事任免即使不同意,因为是举手表决,也不好意思举手反对。”长期以来,不少人大代表要求改变这种方式。
近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的全省人大电子表决系统建设工作会议决定,今年把推广使用电子表决器作为加强全省三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加以推进。
这项工作的目标要求与时间进度表为: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主席团会议的电子表决系统,于2010年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省辖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年底前都要安装使用电子表决系统。已经安装电子表决系统但需要升级改造的,2010年年底前必须完成升级改造任务;县级人大常委会2010年年底前要全部完成电子表决系统建设。
消息传出,不少人大代表表达了自己的意见:“电子表决可以让表决人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愿。”
“表决是人大及其常委会成员表达意志和行使权利最关键的环节。民主与否,关系到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质量的高低。”河南省人大常委会一位负责人坦诚地说,“举手和鼓掌表决,有的代表和委员不能完全真实地表达意愿。而投票表决和电子表决,特别是电子表决,保密程度高,操作简单方便,从技术环节能够确保代表和委员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愿,有利于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
据介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早在1990年就已经实行了电子表决,而河南“落后”了整整20年。
这种局面引起了河南省人大常委会高层的重视。
1月31日,在河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52次主任会议上,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卢展工亮明了自己的观点:“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在表决时使用电子表决器,实践证明效果很好,让代表感到自己能够更好地行使权利,更真实地反映代表意愿,让民主通过更好的形式体现出来。讲民主就要充分体现代表的意愿,票数多一点少一点没有关系,票少对大家也是一种警醒,不要因为怕丢票而不愿推行表决器的使用。使用表决器虽然是人大工作迈出的一小步,却是发扬民主迈出的一大步。推广使用表决器这条路是一定要走的,省人大常委会要把推广使用表决器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快推进这项工作。”
民主需要“细节”加以保障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柏拴说:“各级人大代表都是民主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作用的发挥,关系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有效实现。而表决是代表表达意志和行使权利的关键环节,这次选举法的修改,专门完善了选举代表的方式,较好地保障了代表行使职权。推行电子表决系统能够有效保障表决者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愿,有利于代表对交付表决的各项议案、报告及其他事项,作出较为客观公正的评价,有利于激发代表履行职责的积极性,调动代表履行职责的主动性,增强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近年来,在每年的省人代会上,不断有人大代表对表决的形式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相比较而言,电子表决可以从技术环节确保代表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愿,特别是对于政府工作报告、‘两院’工作报告等,采用电子表决,保密程度高,操作简单方便,有利于代表对交付表决的各项议案、报告及其他事项作出较为客观公正的评价,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连子恒说。
“实践证明,从表决开始到表决结果揭晓仅需短短几秒钟,表决结束后,表决结果会通过会场前方的两个大电子屏显示出来。计算机系统只会对赞成、反对、弃权和未按表决器这四种结果进行数字叠加,不会留下代表的表决记录。”河南省一位省辖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说。郑州大学一位学者在接受采访时说:“应该说,安装电子表决器只是个简单的技术问题。民主程序多一点细节完善,民主权利就多一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