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理市委、大理市人民政府近日再次就“洱海填湖建设豪华别墅群”一事作出回应:“洱海天域”项目业主——中建穗丰置业有限公司由于出现未按协议建设等违规行为,国土部门要求其对变更土地用途部分补交土地出让金,各项罚款和补交费用共计近4000万元。(4月16日人民网)
在这起事件中,表面看起来,开发商被罚了钱,政府部门相关责任人背个处分,算是圆满了,但是实际上,老百姓仍然是唯一的利益受损者。开发商被罚了近4000万,但对他来说也只是九牛一毛;当地政府又凭空得了4000万——真是皆大欢喜啊。可是,情人湖没了,当地居民再也无法享受它的风光。
很多类似事情的处理基本遵循着统一的模式,见得多了,看到开头,傻子也能猜出来事情的结局。无非就是曝光、辩解、承认错误、调查原因、处罚责任人、事件平息一切照旧。一个看了开头就能猜到结局的故事注定是无趣的,时间久了,人们的触觉神经就会慢慢变得迟钝,直至把它看作正常状态。
开发商一次次试探政府和公众的底线,结果发现公众虽然容易被激怒,但他们只是干发火,拿自己一点办法也没有;而政府的底线,也只是希望开发商不要做得太过分让政府下不来台,关键的时候愿意拿钱平息一下众怒而已。反正已经建好的,总不能让我拆了吧?有意思的是,抱有这样心理的不仅是开发商,很多当初反对开发商违建的人也会有这种想法。看到情人湖被填埋,他们感到气愤、惋惜,可是如果看到建好的漂亮别墅被拆,他们也会气愤、惋惜。开发商也正是利用了人们的这种矛盾心态,因为他们知道,别管建筑违不违规,只要成了既成事实,一切就得按他们的意愿来了。
无独有偶,江苏省连云港市就有一在建楼盘在建设过程中“变胖”“变高”,被群众戏称为“楼超超”,据悉,在这一违规过程中,连云港市各部门也是一直在管,但面对开发商的置若罔闻和“游击战术”,监管执法显然十分乏力。
为什么开发商会将政府部门的禁令不放在眼里呢?南京一位业内人士一语中的:国内房地产商没拿到相关手续就先动手的事情比比皆是,“这很普遍,大家都这么做。无非就是随后补个手续,绝大多数是能补下来的。”这话说得对不对?远的且不说,看看大理市政府对“洱海填湖建设豪华别墅群”一事的处理就知道了——“市国土管理部门要求业主对变更土地用途部分补交土地出让金”,看看,这意思就是说,违规就违规吧,只要补交一笔钱就行了。4000万,不过是多卖几套别墅而已,开发商照样赚得盆满钵满。
可是,同样是违规建筑,老百姓私自搭建个小房子,为什么就没法“补办手续”,总能被轻易拆除?为什么开发商建一大片建规建筑,就总是拆不掉呢?如此大的反差,如果说里面没有权钱交易,没有某些官员受贿枉法,谁信?
稿源:红网 作者:张楠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