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欧阳晶 通讯员雷小侯 吴飞豹)从2009年年初开始,江西省高安市检察院将新进人员分批“下放”到乡镇检察院,让他们在基层一线接受锻炼。4月13日,高安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小平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了推出此项举措的初衷。
“新进人员专业知识虽强,但大多社会阅历不深、社会经验不足,要成为熟悉基层、了解社情、顺应时代要求的优秀检察人才,就必须为他们‘补上’基层工作实践这一课。”刘小平告诉记者,去年年初,该院为设在八景镇和龙潭镇的检察室各配备1名语言表达能力较强、具备检察官资格的新进人员。
刘小平说,新进人员的到来,为乡镇检察室增添了活力,而检察室鲜活丰富的基层工作实践机会,也为新进人员成长成才提供了一片“沃土”。去年8月,在八景检察室锻炼的小吴走访中了解到,监外执行罪犯王勇在缓刑期间,不听监管人员劝阻,违反有关规定,多次寻衅滋事。小吴协助高安市检察院监所科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公安机关提出检察建议,公安机关采纳了建议后,向法院提出对王勇撤销缓刑的建议。去年年底,法院依法撤销王勇缓刑,裁定执行原判刑罚。
去年11月,在龙潭检察室锻炼的黄强为了上好一堂法治宣传课,白天深入基层群众中,掌握社情民意,晚上查阅案卷,分析涉农职务犯罪的特点和原因,花了近半个月时间,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撰写了主题鲜明、贴近实际的讲课提纲。最后他以《做遵纪守法表率、当清正廉洁村官》为题,为镇里20余名村官上了一堂生动的预防职务犯罪课。
“乡镇检察室事务虽繁琐,工作虽细微,但关系着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通过在基层的摸爬滚打,我们逐渐磨练成长。”黄强深有感触地告诉记者。去年以来,在小吴、黄强和乡镇检察室其他检察人员的共同努力下,高安市检察院八景、龙潭乡镇检察室共接访群众47人次,走访基层单位和企业乡村51人次,依法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15件,受理职务犯罪线索9件,从中立案侦查3件5人,纠正监外执行脱管漏管3人。去年该院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乡镇检察室建设先进单位,并获得高安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