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7日讯(记者 郭世锋)今天上午,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安监局联合开展的济南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在泉城广场启动。济南长途客运公司驾驶人代表向全市驾驶人发出文明、安全出行倡议,市公交总公司作了安全行驶表态发言。
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以倡导文明交通行为、摒弃交通陋习、抵制危险驾驶行为为重点宣传内容,通过开展“珍爱生命、平安出行”宣传月活动,全面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养成文明出行习惯,从而达到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目的。活动的主要内容有:
拍摄、录制“文明交通、安全出行”公益广告片和宣传磁带,在广播、电视、楼宇电视、公交移动电视和网络等媒体进行全时段循环播放。
组织各文明单位继续深化开展“文明践行我带头、文明单位在行动”交通志愿者活动,在全市掀起文明交通志愿者维护交通秩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倡导文明礼让活动的高潮。
组织动员文明单位、泉城义工和广大市民成立文明交通宣讲团,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并以此为契机逐步形成我市交通安全宣传规范化、常态化、社会化大宣传格局和长效机制。
市交警支队充分利用社会单位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交警交通诱导屏、电视游走字幕、手机短信等广泛播发交通安全宣传口号,潜移默化提高市民文明交通、安全出行意识。
深入开展“五进”安全宣传活动。公安交警部门在社区建成一批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并张贴宣传挂图,广泛宣传包括酒驾在内的危险驾驶行为的危害性;在国道、省道两侧和农村悬挂交通安全宣传横幅,利用农村大集通过发放资料和摆放展板等形式广泛宣传文明、安全驾驶的重要性;进一步落实一校一警制度,在全市中小学校普遍上一次交通安全课;对公交、出租、客货、危化品运输等运营企业的机动车普遍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查,并对驾驶员进行一次交通安全警示宣传教育。
通过新闻媒体加强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出行常识的宣传;继续加大对整治酒后驾驶以及大货车超速、超载、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的随警报道力度,加强不文明交通行为曝光和道路交通事故警示教育,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出行的浓厚社会和舆论氛围。
利用节假日市民群众出行高潮时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五一”小长假期间,公安交警部门将在全市广场、车站、旅游景点等通过设置咨询台和事故展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重点进行摒弃交通陋习、抵制危险驾驶行为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强化内部阵地宣传,车驾管服务大厅、交通违法处理、交通肇事处理、机动车检测线、驾驶员考试室、交警便民工作站等服务窗口要做到电视机、DVD、教育光盘、宣传展板、宣传橱窗、宣传标语、宣传资料、事故模拟展台、温馨提示卡等宣传设施、用品齐全,院落内悬挂宣传横幅,营造浓厚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