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吴晓眉)为了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决定》,更好地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4月7日至10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合泉率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等一行对广州、武汉两地进行了为期4天的学习考察。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晓明、张菊萍、罗购三、任一平、刘新程、张建国,秘书长柳美景,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彭可平、佘双智参加了考察。
2009年广州对《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进行修订,将重大事项决定权与监督权有机结合起来,有效解决了人大决定权与政府行政决定权权限不明确、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具体实施程序不规范以及如何督办到位等问题。
武汉市在议题征集方面有一个完整的流程,不仅从传统的提议案主体处获取,还会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征集建议,并与 “一府两院”沟通征求其自报议题。余合泉十分认同武汉市的这一做法,他说,确定重大事项的议题是重中之重,不能单靠个人智慧,必须发挥全体代表的作用。
据悉,考察结束后,长沙市人大将启动长沙县以及雨花区人大对于“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先行试点工作,与市委、市政府紧密配合,最大限度地发挥出人大的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