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近日将在全市采取入户问卷调查形式,调查市民对房价的看法。本次调查包括被调查户的基本情况、住房现状、住房需求、满意度评价、对“国十一条”及本市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的有关内容的评价等共6方面。(4月18日《新京报》)
日前,高昂且飞速上涨的房价俨然已成为横亘在众多老百姓心中最深的痛。由高房价引发的社会问题和民众心理的不满,是不争的事实。尽管有关房价的调查数据很多时候总是让民众一头雾水,莫衷一是,但有国家权威部门亲自组织问卷调查,得出第一手资料,还是有必要的。
不过,北京近日将要进行的关于住房满意度的问卷调查形式,其实还是老一套。采取的办法,是很传统的“入户问卷调查”。换言之,也就是到有房子的家庭去调查住房满意度。当然,我们并不是说有房一族的住房满意度就不必调查,事实上,作为有房一族来讲,也有相当一部分为住房问题烦恼,对住房现状、需求以及国家近日出台的办法有自己的切身感受,作为调查样本的一部分,是可取的。
问题是,这次北京组织的《北京市城镇居民住房需求及满意度调查》,尽管涵盖全市18区县和800户样本,但这些抽取的样本,采取的都是“入户调查”。与其说这次调查的是居民的住房满意度,倒不如说调查的是有房一族的住房满意度。如果说这次调查的主旨就是有房一族的住房满意度的话,这样的调查自然无可厚非,但《北京市城镇居民住房需求及满意度调查》的主题就说明,调查的样本应该是北京市“城镇居民”,要知道,即使对于北京市的城镇居民来讲,照样也有很多人正在蜗居或租住。有房产,能够成为“入户调查”的样本之一,还有很多人没有这个资格。
据报道,这次调查结束后,“统计部门将对问卷进行汇总,由专家进行分析。调查结果将为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措施提供参考和依据”。可以想象,对于有房一族的住房满意度的调查,不管最后如何汇总和分析,基于其调查人群的选择性,这样的调查结论,看上去绝对无比光鲜,让人满意无比。但对于那些没有成为调查样本的无房一族来讲,他们的住房满意度和住房需求,恐怕只能是“被满意”或“被不满意”。
数月前,国家统计局发布2009年房价涨幅1.5%曾招致各方热议,在“两会”期间,统计局局长马建堂承认,这个结论是由房企填报的。其实,只要调查样本或调查过程初始设计不合理,其最终的结论,自然也不会让公众满意。
事实上,类似住房满意度之类的调查,倒不妨学习我国的港澳地区,交由媒体或独立的调查公司来操作,从而保证调查的中立性和数据的可靠性。否则,如果只调查有房一族的住房满意度,其最终的结论,恐怕会再次成为一个粉饰住房问题的数据脸谱,成为和曾经的房价涨幅1.5%一样的笑话让人哭笑不得。
稿源:红网 作者:邓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