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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小分队明起上街治狗患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19日02:55  汉网-武汉晚报

  登记办证有优惠 违规养狗要没收

  本报讯(通讯员 李青松 记者 肖娟)昨日获悉,从4月20日开始,我市将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犬患治理专项行动,在加强打击处理违规饲养犬只的同时,我市也出台犬只登记办证优惠政策,促使犬主依规文明养犬。

  据市公安局介绍,经报请市政府批准,从4月20日至6月20日,将在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东西湖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等11个限养区,对准养犬只登记办证和年度审验收费实行优惠措施。优惠措施如下:

  一、限养区内单位养犬的,登记办证费由800元优惠为500元,年度审验费由400元优惠为220元;

  二、限养区内个人养犬的,登记办证费由300元优惠为210元,年度审验费由200元优惠为100元。

  届时,各区指定的固定集中办证点除工作时间办证外,办证时间将延长至晚上9时,周六、周日照常办证。

  对逾期不办理免疫、办证登记或年检手续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养犬单位或个人给予罚款处理,并没收犬只。同时,各限养区公安分局将依托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实时掌握辖区犬患突出的重点部位,组织养犬执法小分队,配备犬夹、捕犬网、犬笼等专门捕犬工具,实行错时工作制,突出节假日、晨练和傍晚等重点时段,依法留检流浪犬、弃养犬、无证犬,并及时处置各类犬患报警、投诉。特别是对未办理养犬登记和逾期未年检的,要重点予以处理。对无证养犬,不接受公安机关检查或者不办理变更养犬登记手续的,要依照《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养犬单位或个人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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