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4月18日讯 (记者张娜 通讯员张昊宇)主次干道污物滞留不超过15分钟;每10平方米的花坛绿地内污物不得超过3件;城市主要道路、公共场所和居民区的果皮箱、垃圾桶损坏需在24小时内修复……今天,《历下区城市管理“十净”标准》正式出台,对城市管理诸多细节作了规范。
《历下区城市管理“十净”标准》分道路保洁作业标准、垃圾收集清运作业标准、设施养护标准、工作人员管理作业标准4大类。
其中,道路保洁作业标准包括:街巷清扫、保洁作业标准,明确规定了街巷清扫、保洁作业时间,路面、人行道、绿地、落叶、雨季、冬季等污物滞留的时间,保洁的标准。
垃圾收集清运作业标准里涵盖了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收运方法、时间等。在保洁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具管理标准中规定了保洁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仪容整洁、保洁车辆干净等。并在道路机扫作业质量标准中明确规定,司机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准时出车,清扫时速每小时不超过15公里。
公厕作业质量标准与操作规则中规定,公厕实行专人保洁,工作人员提前15分钟到岗接班,夏季每天定时喷洒灭蚊蝇药,废弃物滞留时间不超过20分钟等。
历下区城管局局长朱俊如介绍,将城市管理作业制定成统一的指标体系在我市尚属首次。他们将把“十净”活动内容列入日常检查考核范围,同时接受社会监督,树立良好城管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