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处:楼上业主有违规嫌疑
律师:房间的基本使用功能不能随意改变
本报讯 (记者蒋幸端)楼上业主把卫生间和次卧室改建成“化妆间”,楼下的业主却不同意,认为楼上邻居改装造成厕所易位,使得楼上的厕所正好处于自己的床上头,感觉不舒服,更担心卧室以后会出现渗水状况。物管处则称,卫生间不能移至卧室,但该业主还没有安装上卫浴设备,仅是违规嫌疑,如安装后,他们将就会向建设部门汇报。
律师也提醒,业主装修时要改建房子的使用功能,需要征得上下邻居的同意。
楼下业主:
床上对着厕所担心害怕
最近一段时间,江南第一城的业主赖先生一直为了楼上邻居要改造房间的事情烦恼,虽然多次向物管处投诉协商,但是他的房子已经出现了两次渗水现象,邻居家的改造工程即将完成,赖先生不得已向媒体求助。
赖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去年在南城江南第一城购买了一期12栋3单元的一套美墅401房,去年国庆装修完毕搬了进去,今年3月初,赖先生父亲赖老伯无意中发现,自己楼上邻居501房业主张先生在装修房子时要扩建,把卫生间迁移至次卧室的中间,赖老伯于是向物管处举报。
然而几次协商都没有结果,现在501房的地下管道也已经迁移铺设完毕。赖老伯很生气地说,“想到自己家的床上对着厕所,感觉就像用屎盘子洗菜,非常不舒服。”赖老伯告诉记者,楼上卫生间移至房子的中间后,房子如出现漏水渗水问题,后果不堪设想。
楼上业主:
是“化妆间”非“卫生间”
前天下午,401业主和501业主在物管处协调下进行协商,楼上501业主张先生说,自己并不是在做卫生间,而是做化妆间。“我们想把化妆间做大一些,舒服一些。”张先生说现在房间的功能不像以前那么单调,把卧室改造成化妆间,这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张先生还称,他改造时对地板做了三次防水,目前楼下业主出现的漏水现象只是装修时的正常渗水现象,他愿意赔偿。
同时,张先生也承认自己已经把地下管道移至次卧室里面,“只要我不安装卫浴设备,就不能说明我违规。”
记者观察:
地下管道改造已完成
记者在401赖先生家看到,次卧室的墙面上还可以看到上次渗水时留下的水印,次卧室门口旁边就是一个卫生间,赖先生告诉记者,楼上501业主就是把这个卫生间移至房间中间,他担心这样渗水现象会加剧。
记者跟随张先生到他们正在装修的房子里查看,外面客厅已基本装修完毕,而要改造的房间则处于停工状态。
记者看到,要改造的次卧室因为安装了地下管道,比外面的地面要高上几厘米,地面铺上了瓷砖,卫生间的外墙也已被拆除,次卧室墙和儿童房中间的墙后移至原来房间的近一半位置,卫生间的管道出口就安装在这扇后移的墙下面,改造后次卧室和卫生间合并,变成了一个兼具卫浴功能的小房间。
张先生指着改造后的房间说,这里安装洗手盘,窗边可以做成淋浴隔间。他告诉赖先生,自己已经订下了一套卫浴设备,改天可以一起去看看,如果他不同意,他不会安装。
但记者发现,501房原本只有一个卫生间,如果改造不安装卫浴设备,则意味着张先生改造后的房间里没有卫生间。
其他说法
物管处:未同意业主改造
随后,记者在物管处看到了张先生改造装修时提交的申请文件,从两张改造前后的户型图平面图中看出,改造前卫生间位于整个房子通道的尽头,而改造后,卫生间的位置被标示在次卧室的中间。文件上有物管公司写的两句话:“卫生间不能扩大到卧室,封闭小阳台及外墙开窗必须根据服务中心规定做。”
物管处负责人称,在发现情况后他们多次与该业主进行协商,物管处也并没有同意张先生的装修申请。
他还表示,物管公司只有监督的权利,并不能对业主提出整改的要求,“只要没有安装卫浴设备,就只能说该业主是有违规嫌弃,没有违规事实。如发现该业主安装了卫浴设备,我们会向建设局汇报。”
律师:房子基本使用功能不能随意改变
广东莞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向开元提醒准备装修的业主们,房子的基本使用功能是不能随意改变的,虽然是自己购买的房子,但并不是想怎么改就能怎么改。
“房子的改造要结过设计部门的同意,且改造过程中要征得物管处的同意,”向开元说,最新的规定是业主改造房屋的使用功能,还需要征得上下邻居的同意,如果侵犯了上下邻居的权利,邻居可以以“侵犯乡邻权”理由控告该业主。
另外,向开元认为,业主改造前期要经过物管公司的批示同意,物管公司发现后应该对其实行管理,如果没有进行相关的监督管理,业主也可以“物管处不作为”控告物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