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题记
前言:作为全国监狱机关最早开展“狱务公开”的省份,山东监狱机关自 1999 年开始的“狱务公开”向人们打开了一扇了解监狱的“窗”。10余年来,他们以前所未有的开放、自信、平和心态面向社会,把社会最关心、与服刑人员切身利益最密切、最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的执法环节置于了全社会的有效监督之下,并以各种手段和载体不断创新丰富着“狱务公开”的内涵与外延,确保每一个可以公开的执法环节都“在阳光下操作”,实现了公开、公平、 公正的目标,全面提升了监狱机关公正执法和管理水平,促进了罪犯改造质量的提高,维护了监管场所的持续安全稳定。全省有五分之三的监狱实现连续10 年以上无罪犯脱逃,其中滕州监狱实现建狱26年来无罪犯脱逃的全国最好记录。山东监狱机关整体工作也始终位居全国领先水平,为我省社会安全稳定和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司法部等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并赢得了社会各界的称赞。
架设监狱与社会沟通的桥梁
“狱务公开”,就是监狱机关以《监狱法》、《刑法》、《刑诉法》和《人民警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社会公众、罪犯及其亲属关注的执法热点和敏感问题为重点,将监狱执法中的内容、程序、结果和监督及投诉方法等,向罪犯、罪犯亲属和社会各界公开,使监狱机关的执法活动严格置于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之下。
推行“ 狱务公开” ,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1999年,当山东监狱机关推行“狱务公开”时,人们普遍在关注的目光中夹带些许怀疑;不少监狱民警也存有顾虑,害怕由此失去了管教的法宝,削弱了执法的权威;罪犯及亲属则心生猜忌,甚至错误地认为是监狱机关为跟风做的表面文章……
光阴荏苒,春去春来,山东监狱机关推行的“狱务公开”从破茧、化蝶、成熟、完善,一步一个脚印地走出大墙,走向了社会。回顾十几年的历程,我们不禁欣喜地发现,“狱务公开”不仅使人们由开始的怀疑变为赞许,由起初的顾虑变为信心,由当时的猜忌变为衷心的感佩,而且在广大监狱工作者的不懈努力下,已经通过这个渠道,向社会全面系统地宣传了党的监狱工作方针、政策和《监狱法》规定的监狱刑罚执行制度的主体内容,增进了社会对监狱工作的了解,真正成为了监狱与社会沟通的桥梁。
随着“狱务公开”的不断创新,“狱务公开”公开的形式和内容开始逐步由单一的向在押罪犯及其亲属公开,扩延到向社会公开,现在从省监狱管理局到每个监狱基本上每年都定期通过聘请执法监督员、召开新闻发布会、开展狱务咨询、印发《狱务公开手册》、开通狱务公开咨询电话、举办服刑人员亲属学校、组织社会人士和新入监的罪犯亲属参观监狱等等,全方位、多层次拓展公开渠道,将执法过程中应该公开的内容向社会公众进行全面公开,赢得社会的支持和理解,为监狱执法工作营造良好和谐的环境与氛围。
各监狱的会见室里,都设有狱务公开栏和会见须知栏,从监狱的性质、任务和宗旨,罪犯的权利和义务,罪犯考核、分级待遇的条件和程序,罪犯通信、会见的规定;罪犯行政奖励的条件、程序和结果,罪犯行政处罚的条件、程序和结果,罪犯减刑、假释或又犯罪处理的法定条件、程序和结果,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和程序,罪犯离监探亲的条件和程序,罪犯申诉、控告、检举的处理,罪犯生活卫生的管理,罪犯的教育改造,监狱人民警察的工作纪律和有关法律规定等几乎涵盖所有执法环节的内容,到什么人可以会见,能带什么东西,会见时间是多长,都需要带什么证件,怎么办会见手续等具体事宜,一目了然,让罪犯亲属倍感温暖。
会见室的入口处,还设有LED 触摸电脑显示屏等现代信息工具,来狱参观考察的社会各界人士以及前来会见的服刑人员亲属只要轻轻触摸一下相关按键,便可清楚地了解监狱概况、执法管理、在押服刑人员等情况,可谓一“按”即知。前来会见的罪犯亲属只要输入会见证账户密码,其会见罪犯的基本情况、动态改造表现、奖罚记录以及其资金账户的存有情况等便清晰地出现在触摸屏上,心里的疑问基本都能得到满意的解决。
这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做法,进一步沟通了监狱机关与社会各界及服刑人员亲属的联系,使人们消除了对监狱执法的偏见甚至不信任,增加了对监狱工作理解和支持。
让罪犯明明白白接受改造
推行“狱务公开”,使山东监狱机关的各项工作真正步入了制度化、 标准化、规范化的健康发展轨道,罪犯改造情绪、改造质量等,都得到了持续稳定的提高。
各监狱机关在狱内共设立了1032个狱务公开宣传栏,省监狱管理局出刊的内部资料《齐鲁新报》、《现代监狱》,各监狱的闭路电视、育新报、教育改造网站等都开辟了狱务公开专栏,运用现代化信息网络、电脑查询等手段,对监狱各项法律法规、监管制度以及执法行为及时进行公示,同时对新入监的罪犯实行《罪犯权利告知制度》,使服刑人员明明白白服刑,踏踏实实改造。
为增加热点问题的透明度,对罪犯及其亲属最为关心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评选改造积极分子、通信、会见、离监探亲和计分考核等重点问题,全面引入了公示制、评议制和合议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向全体罪犯公开,并让罪犯在一定程度上发表意见和参与监督,保证执法的公开、公平、公正。
减刑是每个罪犯在服刑中最关心的问题,直接反映了监狱的执法公正,各监狱为了加大计分考核的公开力度,对罪犯计分可量化的环节进行每周公示,对罪犯各类奖扣分及奖惩情况及时公示,并将月度考核分在下月初及时公示,同时还在各监区设立了《罪犯考核情况一览表》,使罪犯对自己的月考核分及考核总分一目了然。罪犯如果对考核分提出异议,监狱均针对不同情况实行计分考核听证,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了罪犯计分考核的公平公正,有效地调动了罪犯改造的积极性。
减刑假释听证会制度是山东监狱机关力推的狱务公开新形式,他们联合法院、检察院对有代表性减刑假释案件召集公开听证会,公开审理罪犯减刑假释案件,让罪犯充分了解办案程序和方式,加深对减刑假释规定的理解,受到了罪犯的欢迎。
全省各监狱还均成立了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坚持减刑假释的每一个环节都实行集体研究,特别是在呈报法院前的最后一次研究过程中,监狱均邀请驻狱检察部门列席会议,实施同步监督;在呈报减刑假释前,对拟呈报人员及拟呈报意见向罪犯公示七天,如无异议方可呈报法院裁定,裁定意见下达后再在监狱内公示,然后裁定执行。很多监狱还在减刑假释七天公示期间,充分利用检举箱、监狱长热线、检察官热线等渠道开展犯群信息收集,对有争议的减刑、假释案件,刑罚执行委员会专门派出审查小组,深入监区,逐个进行认真审查,做到“三见面”:即与罪犯所在单位领导见面,与包组警察见面,与罪犯本人见面。根据审查情况作进一步研究,并确定最终意见。
为把好罪犯保外就医关,省监狱管理局和各监狱成立了两级审批小组,成员由相关领导、管教部门、纪委和专业医务人员组成,实行集体裁决。
各监狱还推行了罪犯权益保障听证会制度,定期联合检察院召开罪犯权益保障公开听证会,对罪犯提出的涉及权益保障的问题依法予以听证和解答,对罪犯、劳教人员的零用钱、伙食管理账目进行定期公布,允许罪犯进行查询,保护罪犯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同时,各监狱也加大了对违规违纪处罚的公开力度。监狱在私藏违禁物品、打架斗殴等严重违规违纪处罚上,除在狱内公开处罚结果外,还在会见室张贴处罚通报,增强犯属做好罪犯帮教的自觉性,赢得理解和支持,共同维护监狱安全稳定,这一做法大大降低了狱内违纪率。
无期徒刑罪犯于某在与亲属接见时谈到:“现在监狱什么都公开了,得多少分,减多少刑都很清楚,靠找人托关系也不行了。说到底,就是自己给自己减刑,自己不好好干,别的法都白搭。”
严格执法标准、严格审批程序、不断完善的标准化办案程序,都确保了刑罚执行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在司法部组织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中,山东监狱系统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件无一例违规违法操作,2009年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件几万余起,无一例出现执法上的问题,为稳定罪犯思想、消除不安定因素、确保监管安全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确保执法在阳光下运行
“狱务公开”是山东监狱工作法制化建设的重要环节,也是他们在刑罚执行这一社会关注的敏感领域作出的郑重承诺。 10余年来,他们自我加压,持续出台各种强有力的举措,并不间断地在全省监狱系统深入开展执法专项整顿活动,切实规范了监狱警察的执法行为,增强了监狱执法的公信力。
以监督促落实是山东监狱机关“狱务公开”的一大特色。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共设立执法监督电话68 部,设置监狱长信箱、监区长信箱、干警信箱、检察院信箱、执法监督信箱、减刑假释异议箱1397个,共从大专院校、人大、政协、妇联、信访、新闻等社会各界聘请执法监督员342位,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执法监督员巡视监狱;实施了监狱管理局局长接待日、监狱长接待日制度,接受罪犯及其亲属的投诉、举报和建议;与检察院系统联合建立了预防监狱警察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定期开会,开展执法监督;同时主动接受各级党委、人大、政协、检察、新闻舆论及社会各界的检查和监督,及时处理有关投诉和问题。
省监狱管理局纪委还在全省监狱系统大力加强了以防止警察接受罪犯及其亲属贿赂为重点的“隔离墙”制度建设,普遍建立了纪检监察人员与刑释前罪犯谈话制度、 纪委监察室与驻狱检察室联席会议制度、 警务和执法执纪督察等各项制度,从而避免了执法各环节的“暗箱操作”。
狱务公开工作不仅能够对监狱的执法情况和监狱警察的执法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从程序上保证执法公正,而且对监狱警察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特别是涉及到罪犯合法权益的相关法规和政策都已公开,监狱警察普遍感到了一种新的责任和压力。为此,全省监狱机关紧紧把握时代脉搏,根据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通过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等活动,不断提高警察队伍的政治觉悟、法制观念、服务意识和文化业务素质,涌现出了一大批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公正执法、廉洁奉献的先进模范人物。他们认真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提出的监管工作“首要标准”,探索推行“5+1+1”教育模式,以规范的职业道德、较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娴熟的工作技巧,依法、严格、科学、公正、文明执行刑罚,大力推进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建设,探索总结了系列亲情教育、职业技能培训、服刑指导中心、心理矫治工程等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典型经验,成功地教育改造了一批又一批的罪犯,使他们弃恶向善,走上了新生,罪犯改好率保持在95% 以上。
实践证明,狱务公开是促进公正执法的重要保障之一,也是预防监狱机关出现执法腐败的重要措施之一。近几年来,全省监狱警察没有人因为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执法问题受到法律和纪律处分,树立了监狱机关和监狱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阳春布德泽,万物生光辉。作为一项长时期、系统性并享誉省内外的“阳光工程”,山东监狱机关的狱务公开历经10 余年的风雨洗礼与创新发展,正不断焕发出耀人的风采和光芒,取得了弘扬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阶段性成果。但他们并没有满足,而是加快了探求与努力的步伐,人们有理由相信,山东监狱事业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灿烂!(齐德玉 刘华英 夏 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