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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不称职”,公务员才能辞退?

  新闻:4月14日,重庆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发布《重庆市公务员辞退办法(试行)》,公务员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称职等情形,将被辞退(据4月15日《重庆晨报》)。

  网友樊艳兵:笔者认为,“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将辞退”,与其说是悬在公务员头顶上的“达摩克利斯剑”,毋宁说是维护公务员职位稳定的“铁门槛”。

  事实上,4年前正式实施的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对此已有明确规定。不过,这种“退出”似乎只是情非得已的被迫退出,不是新陈代谢的正常退出。

  什么情况下才是不称职?怎么考核不称职?由谁来确定不称职?正如中国行政学院竹立家教授所言,公务员“德能勤绩廉”五项考核中,除了“绩”较易量化外,其余指标都难以衡量。更何况,公务员称职与否,还是其所在单位说了算,并没有引入外部监督制约机制。

  有关数据显示,中国公务员正以每年20%的速度增加,如果只进不出,公务员在未来几年中将严重超编。要构建一个精简高效的公务员队伍,亟待建立完善合理的正常退出机制,即公务员本人不愿意从事公务员工作,或不适宜继续从事公务员工作,或长期起不到应有作用,皆可“退出”,不一定非要“两年考核不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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