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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为确保玉树抗震救灾工作顺利开展,维护当前市场价格稳定,4月18日,省发展改革委就经营者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期间加强价格自律、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有关事项向全社会发出告诫,并明确对趁灾害之机违反市场价格秩序者的重罚规定。
告诫提出,全社会经营者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积极组织货源,保证市场供应,在经营中不得趁灾害之机乱涨价、乱收费,牟取暴利。
经营者违反规定,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法从重从快予以处罚:捏造涨价信息,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和不执行政府指导价、定价以及不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作者:啸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