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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经销商倒逼生产商让步 液晶显示屏保修3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19日08:06  法制日报

  法制日报讯 记者姚芃 浙江省金华市工商局、消保委与家电经销商联手,以“倒逼机制”迫使平板电视机生产厂家保修期延长至3年。

  我国现行“三包”规定中,虽然关于电视机主要部件的保修期是3年,但由于规定出台时还没有等离子、液晶平板电视机,对“主要部件”的描述指的是显像管、主板、芯片等。而在液晶电视总成本中占大头的显示屏,在主要零部件中找不到相关文字。这导致平板电视机显示屏的保修期一直没有明确规定,由厂家说了算。有的厂家将显示屏的保修期缩短为2年。

  为打破平板电视机行业保修期限的不合理做法,金华市工商局、市消保委积极走访家电经销商,发起“同等享有,不分国内国际的平板电视机显示屏免费质量保修期延长至3年”的倡议,并最终达成共识。浙江金华重点家电销售商在向金华市消保委递交了书面承诺的同时,公开向社会郑重承诺:其销售的所有国内国际品牌平板彩色电视机享受“整机免费质量保修期为一年(12个月),显示屏免费质量保修期延长至3年(36个月)的售后服务”,为广大消费者购买平板电视机消除了后顾之忧。这种倒逼机制,迫使平板电视机生产厂家保修期延长至3年。

  业内人士认为,这种“倒逼机制”弥补了平板电视“三包”的缺失,在全国开了先河,对其他地方具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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