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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4月18日下午,青海省玉树抗震救灾指挥部新闻中心召开第11次发布会,省财政厅副厅长肖玉海在解读捐赠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时说:“接收的救灾捐赠资金在接受捐赠之日起,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全部转入省财政厅设立的青海省财政厅玉树抗震救灾捐赠资金专户,由省财政厅按照青海省玉树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决定,统一管理、统一使用。对逾期不转入抗震救灾捐赠资金专户的视同违规处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擅自在接收的捐赠资金中列支任何费用。”
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审计、财政部门对救灾捐赠资金接收单位工作跟踪检查,定期公布检查结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监察部门对救灾捐赠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有关部门履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从严处理。同时,把用好、管好救灾捐赠资金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对不履行职责,造成救灾捐赠资金浪费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省审计厅将根据审计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告救灾捐赠资金接收的来源和数额,捐赠者意愿,分配的去向、用途、数额、使用结果以及对违纪违规事项的处理情况。(作者: 花木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