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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某国企违规改制乱象:死人仍当法人代表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19日12:23  南海网

  南海网4月18日三亚消息(南海网记者冯丹)“我们是三亚市乡镇企业管理局热作总公司职工,2002年公司与私营企业进行股份改制合并,至今我们没有得到任何安置……”昨日,原三亚市乡镇企业管理局热作总公司员工冒雨来到南海网三亚记者站,反映他们多年没有生活基本保障及公司经营管理混乱等问题。本网记者立即联系三亚市乡镇企业管理局局长、职工代表、私营企业老板等相关人员齐聚南海网新闻会客厅,专门就职工反映的各种问题进行了面对面调查。

   一纸空文,国有企业莫名被吞并

  据了解,三亚市乡镇企业热作总公司(以下简称热作总公司)原为三亚市乡镇企业管理局下属企业,主要经营橡胶制品,加工、五金、建筑、技术推广等业务。当时公司效益非常好,员工日子过得红红火火。然而自1996年下半年起,公司因经营不善债台高筑。2002年,热作总公司固定资产仅为32万元,其时公司负债已达62万元,负责率为193.7%,另外还拖欠职工养老保险数十万元。

  2002年,三亚市乡镇企业管理局决定采取“挂靠联合、资产重组”的模式进行重组改制。后经上级同意,乡镇企业管理局以承包后的三亚市乡镇企业建筑材料公司(以下简称建筑材料公司)为基础,联合热作总公司和三亚市热作产品供销公司(以下简称供销公司,同为该局下属企业),组建三亚市乡镇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并明确规定:热作总公司、供销公司、建筑材料公司为三亚市乡镇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在有限责任公司的统一管理下开展经营。

  2002年9月20日,三亚市乡镇企业管理局专门向各直属单位下发通知(市乡企[2002]27号),指出热作总公司、供销公司和建筑材料公司通过改革重组,已于9月20日登记成立“三亚市乡镇企业有限责任公司”。通知明确:三亚市乡镇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主要从事热作产品、建筑材料、乡镇企业产品的生产、加工和运销等经营活动,公司暂设在市政府第二办公大楼1408室,法人代表为林少白总经理(时任某私营企业老板)。

  令职工们费解的是,重组改制后的企业林某在没有任何注资情况下,竟然占有企业股份的80%,而拥有诸多固定资产的几家国企才占20%的股份。更让职工们忿忿不平的是,林某接管企业后不久,就找借口让全体职工下岗了。

  违规改制,国企职工8年未获安置

  据职工代表反映,三亚市政府同意对热作总公司进行重组改制后,相关部门并未按照相关方案和要求召开改革重组动员会和职工大会,更没有上报三亚市国资委批准,而是直接通知公司职工已经进行了股份制改制。

  更让职工无法理解的是,公司改制重组以来,没有以任何方式对全体职工进行安置。到目前为止,19名公司职工的工作、基本生活保障、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全部没有解决。

  热作总公司职工表示,他们曾就岗位安置、养老保险等问题,多次找三亚市乡镇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交涉。然而,三亚市乡镇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林少白总经理称:公司目前没有钱,无法满足他们的要求。

   管理乱象:已逝者还当法人代表

  根据改制重组计划的有关要求和规定,改制重组后的热作总公司、供销公司、建筑材料公司,应为三亚市乡镇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在有限责任公司的统一管理下开展经营。

  据职工代表反映,热作总公司、供销公司两个国有企业改制后,三亚市乡镇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林少白,并未前往工商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注销变更手续。到目前为止,热作总公司仍然还是独立法人,更为最离谱是,热作总公司法人代表陈某于2009年已经去世,可是现在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仍然是陈某。

  另外,乡镇企业管理局和职工代表还反映,林少白在此期间仍然在使用热作总公司的公章,并以热作总公司国有企业的名义对外从事经营活动。他们表示,根据我国《公司法》有关规定,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只能以总公司分支机构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根本不具有法人资格。

  与此同时,职工代表还指出,在改制重组的三亚市乡镇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人代表林少白的妻子是公司的出纳,儿子是副经理。林少白通常把不良资产和债务全部划归分公司名下,把良性资产和债权划归有限公司名下。他作为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既可以任意支配公司财产,同时又让债主讨债无门。

  该名职工还揭露,在公司经营过程中,林少白根本没有把精力用在搞活公司业务上,甚至擅自将热作总公司位于三亚市田独镇的一块5亩土地私自操作变为己有,并“一女二嫁”将其重复出租给海南千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私人冯某,其做法已严重损害了乡镇企业管理局职工的利益,并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林少白大胆坦言:国字招牌好用

  面对职工代表的责问,在南海网新闻会客厅,三亚市乡镇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林少白对记者坦言,当时注资80万重组热作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是因为当年在承包三亚市乡镇企业建筑材料公司时,觉得国企的牌子特别好用,能得到各方面的关照。林少白还举例,重组后公司理所当然地在市政府二办拥有了一个3房2厅办公场所。

  面对职工代表关于“为什么没有及时注销两个分公司国有企业法人资格”时,林少白答复是,这是为了可以用以前国企的相关手续办事。他甚至直接承认,几个分公司的国有企业身份不注销,这样负债就可以进入国企帐上,并可以将讨债人“踢走”。

  在谈及多年没有安置热作总公司职工问题时,林少白表示,他想将分公司(三亚市乡镇企业热作产品供销公司)的一栋楼变卖,将所得370多万元用于职工安置,被国资委发现,写报告到人大,人大批示后目前该楼被法院冻结。林少白的梦又破灭了,现在他就指望着操作田独的厂房5亩地,可该地已被政府规划为绿地,解放路的1.6亩地现在是“钻石”级地,价值相当高,可因为是划拔地,现在又被政府征用,他后悔称,当时还不如一直只与建筑公司合作。

  并且,乡镇企业管理局已转交给林少白的员工安置方案和员工下岗的补偿金计算明细表,管理局转交林少白让其告之所有职工,一直到昨天员工在现场才知情。

  针对职工代表的其它指责,林少白并没有作任何辩解,并表示:“我在经营是用了些手段,如果我再说也许就会被抓起来了”。

  乡镇企业管理局:尽快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三亚市乡镇企业管理局局长曾文认为,当时改改制重组没有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职工代表参与讨论改制方案,投资方、管理方、职工代表没有坐下来参与讨论关于改制的问题,因此,当时的改制重组本身没有按有着法律法规操作。另外,三亚市乡镇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没有注销旗下分公司的法人资格,因此林少白只能算管理者,最多只能算代为管理这几个公司。

  曾文局长还表示,早在2007年我们就已发通知给林少白,凡是动用国有资产必须申报到管理局审批。可是,林少白做任何项目都不打招呼,尽管管理局多次告知,但林少白照样我行我素。

  曾局长特别强调,刚才林少白总经理提出用变卖供销公司一栋楼的钱来安置职工,这根本就是违法行为。曾局长认为,乡镇企业管理局是三亚市乡镇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公司的主管部门,在没有乡镇企业管理局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林某无权处置甚至变卖下属国有企业资产。

  在谈及如何解决职工的安置问题时,曾局长表示,其实这个问题早已引起了乡镇企业管理局的重视,目前已制定了相关安置赔偿初步方案,只是林少白总经理没有将这个情况及时向员工公布。

  随后,曾文局长简要介绍了职工安置补偿初步方案的有关内容。曾局长透露,初案安置标准是每人每年630元(安置预算为300多万元),安置经费解决办法有两个:一是用政府征用热作总公司位于田独镇、解放路的两块地的补偿款来安置职工;二是将该情况上报三亚市国资委,经市委常委会研究讨论后,再明确安置经费来源。

  曾局长最后明确表示,乡镇企业管理局一定会尽一切努力、想一切办法,争取尽快妥善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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