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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逢双月20日定为纳税接待日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19日14:23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 羊城晚报记者从广州市国税局获悉,自本月起,每逢双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为广州国税系统“纳税服务接待日”。届时,该局14个征管单位负责人将在各区(县级市)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和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与纳税人面对面,听取和处理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在国税部门开展如此大规模、定期、长效机制的纳税服务接待日尚属首次。

  明天,即为广州国税系统首个“纳税服务接待日”。广州国税局表示,欢迎广大纳税人积极参与。(严丽梅 孙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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