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株洲市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不吃亏”和“三个有”用人导向,着眼公选“四化”建设,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实现选人用人在阳光下运行,遴选出了一批优秀科(局)级领导干部和县(处)级领导干部,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一、严格程序,促进规范化建设。该市严格公选程序,统一基本流程,促进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了“五个统一五个分别两个不改变”即统一宣传发动、统一操作程序、统一组织试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公布结果;分别决定公开选拔的领导职位、职数,分别确定公开选拔面向范围、参试资格和条件,分别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分别组织体检和考察,分别决定任用人选;不改变干部管理权限和不改变干部管理职数的基本流程要求,对制定方案、宣传动员、公布职位、推荐报名等各个程序环节作出科学合理的规定,制定形成一套全市统一、完整全面、周密详尽、操作性强的工作流程,使公选各要素之间相互吻合、相互衔接、相互促进,促进公选规范化建设,使公选工作一目了然、整体联动,过程周严、全面规范。
二、强化监督,促进制度化建设。该市为确保公选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情可鉴,强化监督,促进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了监督机制,明晰责任制度,主动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新闻媒体代表担任社会监督员和观察员,把纪检监督、组织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紧密结合来,让社会各界直接参与公开选拔工作,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客观、真实地认识和理解公开选拔。在报名、笔试、面试等阶段,通过省、市两级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动态发布公选进展情况,除必须保密的以外,尽可能进行信息公开,使干部群众及时了解最新动态,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与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明确公选工作中各处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加强了对一些关键环节的重点监控,使公选领导干部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让选人用人在“阳光”下进行。
三、注重公认,促进民主化建设。该市围绕民主推荐、群众公认、社会满意的原则,注重公认,促进民主化建设。在公选考察中通过发放意见征求表、个人谈话、收集意见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组织被考察者单位的干部、职工、两代表一委员和服务对象对入围者进行民主测评、任前公示,全面掌握群众对考察对象的认可度。同时不断完善考察方法,提供了多种考察模式,由各县(市)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为提高公选的民主、公正和透明,首次在公选面试中实行举牌亮分和观察员制度。不但在考场增设了观察员席,对面试进行全程监督,同时在公选县(处)级领导干部过程中,首次邀请媒体代表作为社会监督员和社会观察员,对笔试、面试全程进行监督,揭开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神秘面纱”,受到考生的一致好评。
四、创新方法,促进科学化建设。该市始终坚持改革创新公选方法,促进科学化建设,确保公开选拔制度的旺盛活力。在公选工作前深入调研,多方征求各意见,慎重推出报考职位,科学设置报名条件,使全市最终确定的选拔职位和条件设置更趋科学、合理。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根据选拔职位要求和岗位特点,科学设定考试内容。考核干部基本素质的基础上,围绕选拔职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实际,突出检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逐步实现命题导向从学术、研究型向理论、实践兼备型转变;实现命题内容从知识型向能力型转变,按照职位的不同,“量身定制”了不同的考试试题;在面试中,又根据每个职位特点,组成不同的个“评委组”,由组织人事干部、有经验的业务专家和领导干部组成,使公选测评更具针对性和科学性。
稿源:红网 作者:黄合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