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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建筑成为“钉子户”,权力是个“拦路虎”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20日00:20  红网

  在武汉市江岸区花桥街,一栋三层楼的“违法建筑”十年时间拆除不了。记者调查发现,这栋“违法建筑”是花桥街道办事处兴建的,早在1999年,它就被武汉中院撤销了规划施工许可证。然而这栋“违法建筑”不仅建了起来,而且变成了街道干部的福利住房。(4月19日新华网)

  “街道兴建”、“干部居住”,等于给这栋违法建筑披上了两件极有份量的护身符。搁在平时,如果是普通百姓的房子,哪怕拆迁补偿还没谈拢,一夜之间就可能被夷为平地,而官员的违法建筑却能经十年而岿然不倒。对比之下,不知百姓心中会生出怎样的感慨。

  按理说,作为街道干部,对政策和法律知晓更多一些,他们应当更加通情达理,支持政府工作。但是,法院的判决没有停下违建的脚步,以“解决环卫工人后顾之忧名义”建起的房子并没有环卫工人住过,十年的时间也没能让这栋违法建筑提高觉悟自行“倒下”,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权力干预和私利作祟。在拆除这栋“最牛的违法建筑”过程中,权力无疑成了“拦路虎”,由于关涉到干部的一己私利,他们便使出看家本领,或通过自己的影响阻挠拆迁,或通过街道社区向有关部门施压,或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而此举不但严重伤害了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也让民众对干部的恶行顿生唾弃和鄙夷。

  既往的教训告诉我们:不怕政策狠,就怕执行不平等。只要有关部门按照政策和法律,一碗水端平,一视同仁,敢于碰硬,再难的事情也会变得简单。其实,类似武汉的“最牛建筑”,其它地方也存在过,但在媒体的曝光和公众的监督下,最终都步入末路,这显现出了公平和正义的力量。从这个层面来看,武汉的“最牛违章建筑”也不该享有法外特权,“被拆迁”将是其最终宿命。

  目前,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所要做的就是克服困难,铲除这一“拦路虎”,对那些拒不拆迁者,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政策和法律,给予当事人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莫让民众产生政府只会捏软柿子和“官官相护”印象。唯有这样,才能让公众看到公平,看到希望,才能修补业已受损的政府公信力。

稿源:红网 作者:叶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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