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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农行实行差别化房贷 邕外地人遇纳税社保门槛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20日06:43  广西新闻网

  广西农行加入差别化房贷行列

  纳税及社保证明令在邕外地人忐忑

  广西新闻网南宁讯(记者梁为)继上周五中国工商银行宣布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后,中国农业银行广西区分行也宣布从即日起实施房贷新政策,即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一些在邕外地人对房贷需要提供纳税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表达了自己的担忧。

  4月19日,记者分别向建行、农行及中行广西区分行咨询最新的房贷政策。记者从农行广西区分行获悉,该行目前已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此外,虽然中行广西区分行未证实该行已经实施新政,但中行北京分行已进入了实行差别化房贷的行列。

  农行广西区分行现行的房贷政策是:对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且所购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对所购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大幅提高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对此前已办理的贷款,仍按原政策执行。

  可以看出,广西的银行仍支持自住,尤其是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家庭的置业需求。对于许多手中已有房产的家庭来说,虽然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将大幅提高,但银行至少没有关上贷款购买第三套房的大门。在农行贷款但还未得到批准的“准房奴”,也可放心等待贷款的审批。

  不过,对于一些在邕外地人来说,这次的房贷政策调整却令他们非常忐忑。在《国务院发布关于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中,除了“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外,还“要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其中要求: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对非本地居民来说,当地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是第一次被要求提供。从桂林来到南宁工作的许小姐在一家服装店里打工,老板总是直接给她发工资,她也搞不清楚有没有纳税或者缴纳社会保险,听闻这一消息,她关切地向记者咨询。许小姐说,她未来也准备在南宁置业买房,可作为一个“准南宁人”,她却提供不了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如果想贷款买房,还得提前一年找个可以帮个人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工作场所,这让她很为难。以她的能力,很难一次性付清房子的全款。

  在南宁像许小姐这样遭遇纳税及社保门槛的人还有很多,比如那些独自揽活的装修队、打零工的、经常跳槽的员工、从外省区到广西创业或就业的人士等等。不少市民还提出了很多相关问题,如:除了个人所得税之外,缴纳车船使用税是否也可作为纳税证明?一位来自武鸣的钟先生则提出,他有武鸣户籍,算不算南宁市的本地居民?

  对“准南宁人”的这些问题,广西银监局回应说,银行业要坚决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有效遏制过度投机及投资性购房需求,保证房地产业健康、平稳发展,同时,也会保护广大群众的自住型购房需求。房贷细则一般由各家商业银行总行制定,在制定细则过程中,也会适当考虑到这一群体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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