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讯 记者马利民 通讯员谢慧 姜郑勇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四川各级法院以多种形式向灾区群众及法院干警表示慰问和支援,并将进一步总结汶川地震以来的法律适用经验,为青海高院、玉树法院提供更多的支援与帮助。
与玉树县相邻的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石渠县人民法院,在地震发生后立即召开党组会议,第一时间派出两名副院长,并抽调全院仅有的3辆警车随县救援队奔赴玉树灾区进行抗震救灾。经过几天几夜的全力奋战,石渠县人民法院干警与石渠县救援队在玉树地震中共救出8人,转移23名重伤员至急救中心点,并挖掘出12具遇难者遗体,抢救现金15万元及其他相关财物。
同样经历过大地震的法院广大干警怀着感恩的心,克服重建中资金不足的困难,纷纷伸出援手、迅速行动、积极捐款。都江堰法院在第一时间与玉树法院取得联系,组织全院干警积极捐款23544元;彭州法院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拨出2万元捐助玉树法院,并号召全院干警积极进行捐款;绵阳两级法院在第一时间发动法院干警捐款共8万余元,其中,绵竹法院于第一时间与玉树灾区法院联系,派警车为其送去了急需的2台发动机以及大量的药品、食物、矿泉水等基本物资;成都铁路两级法院在短短的半个小时内,共捐助款项49200元;崇州法院、大邑法院、郫县法院等灾区法院也积极支援灾区法院干警渡过难关,共筹集捐款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