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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交通违法可否首违不罚?

  本报讯(记者 千灵坡)昨日,记者从省交警总队获悉,为积极构建和谐交通安全环境,更好地服务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依照国家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法律精神,省交警总队拟实行轻微交通违法行为首违不罚的措施。您将如何看待这项举措?省交警总队决定在近期召开听证会。

  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省交警总队决定举行行政决策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民众意见,欢迎专家学者、法律人士、运输企业代表、机动车驾驶人、私家车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等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报名参加。据了解,听证会时间确定于5月中旬在省交警总队召开,将针对实行轻微交通违法行为首违不罚举措是否合适,利弊如何;实行首违不罚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范围是否恰当、合理等问题广泛听取意见。有意参加听证会的读者,可持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到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法制处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731-84068148,报名时间为4月22日至5月5日。

  听证会举办方将根据广泛代表性原则从报名者中随机确定21名听证代表,凡未被选定的报名者可将相关意见传至邮箱520025cc@163.com或视情况可获邀参与听证会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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