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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随着城乡住房建设持续快速发展,城乡居民的住房条件得到较大改善。记者4月13日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近几年,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每年递增近一平方米,达到25.77平方米;农村人均居住面积达到22.71平方米,其中,砖混结构的房屋比例达到31%。
在城市,西宁市民刘建忠一家今年告别了50平方米的老房子,搬进高层住宅,每人一间房屋,一家人再也不用挤着住了。据统计,全省城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5700万平方米,“十一五”以来新增各类住房面积695.44万平方米,占全省城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的12%;截至2009年年底,城镇人均居住面积达到25.77平方米,比“十五”末增长18.2%。
在农村,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柯鲁柯镇金源村的秦邦颜一家四口过年前搬进了九十多平方米的新房,新房有太阳暖廊,房子前后都是院子。他们家不仅居住面积增加了,而且土木房子换成了砖房。秦邦颜说:“这么好的房子,住个几十年没问题。”据统计,全省农村现有住房建筑面积8218.7万平方米,“十一五”以来新增各类住房面积960万平方米(砖木结构、砖混结构的房屋新增比例达到52.8%)占全省农村现有住房建筑面积的11.68%;截至2009年年底,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提高到22.71平方米,比“十五”末增长15.3%。到“十一五”末,全省城镇农村预计新增住房面积3096万平方米,占现有城镇农村住房面积的22%。
近年来,我省加大城镇农村住房建设,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游牧民定居工程实施顺利,林区棚户区改造全面启动,城镇保障性住房不断加大建设力度……这些都使得城乡居民的住房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作者:魏金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