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4月20日消息(记者许新霞)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4时21分报道,近日,宁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管理,在全自治区初步建立起规范有序、公开透明的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准入、退出管理机制。
根据统计,截至去年年底,宁夏回族自治区已开工建设廉租住房23625套,购买、改造和租赁廉租住房2000套,同时采取实物配租、租金补贴、租金核减方式对3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了应保尽保。为了进一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今年,宁夏还将新建廉租住房1万套,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00万平方米,对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3平方米的4万户城市低收入家庭实施住房保障。
这次印发出台的《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管理办法》建立了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审核、准入和分配机制,明确了准入对象和申请条件。今后,对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将实行严格的轮候分配制度,依据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住房困难程度和急需救助程度等轮候分房。通过街道、居委会初审公示、住房保障部门准入公示和实物配租分配结果公示三级公示制度,向社会公布廉租住房的地段、户型、面积、申请轮候和选房配租信息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而在廉租住房的日常管理方面,宁夏还将采取灵活机动的一些方面,比如对特别困难的家庭实行免收或减收租金,对超出保障面积部分参照市场租金收取,对拖欠租金的承租家庭,住房保障部门依法收取滞纳金等。同时,还提倡和鼓励物业管理企业对承租家庭的物业管理费给予减免优惠,优先聘用承租家庭成员从事物业服务和各种公益性劳务活动抵顶他们家庭物业管理费等。
由于廉租房供不应求,宁夏还规范了廉租住房退出管理,明确了承租家庭退出廉租住房的具体条件。要求市县住房保障部门每季度对廉租住房家庭的收入、人口和住房情况进行复核,对不再符合条件的实物配租家庭给予3个月的腾退期限,对腾退期满仍不退出住房的承租家庭,将按市场租金计租。而对一些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获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由住房保障部门取消其保障资格,责令退出实物配租的住房,并按市场价格补交房租,5年以内不得申请廉租住房;对情节恶劣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廉租住房管理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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