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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不瞑目”换角案:郝蕾未违约 再得报酬30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20日17:17  国际在线

  郝蕾遭新《永不瞑目》剧组中途换角风波,经过诉讼,昨日下午由(北京)朝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认为,郝蕾在剧组拍摄期间并不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因此根据现能查明的郝蕾的工作量,法院酌情判决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再给付郝蕾劳务报酬30万元。

  2009年10月21日,郝蕾与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下属卫视频道新《永不瞑目》摄制组签订演员合同,出演第一女主角“欧庆春”,报酬为300万元。拍摄过程中,江苏广电总台按照合同支付了郝蕾部分报酬90万元。然而今年1月3日,郝蕾被突然解聘。为此,郝蕾将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诉至法院,讨要劳动报酬及合同损失210万元及相关利息。

  对于换角原因,江苏广电总台开庭时称,郝蕾多次违反合同约定,无故迟到,夜间与其他演员写歌,在拍摄现场与剧组外的编剧讨论别的剧本,不听剧组和导演的调度,表演无法准确把握所饰演角色的特征,根本不能达到导演要求等等。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除一次通告外,郝蕾在剧组期间完成了制片方安排的其他所有场次的拍摄任务,未能完成的通告也不能证明是因郝蕾无故拒演造成。江苏广电总台的证人证言与郝蕾完成的拍摄工作情况不符,其用于证明郝蕾迟到的通告也未经郝蕾确认,对此法庭均没有采信。

  对于江苏广电总台向郝蕾索赔经济损失180万元的反诉请求也没有支持。(张蕾 刘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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