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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香港城市软实力之源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27日08:18  法制日报

  温泽彬

  万众瞩目的2010年上海世博会即将拉开帷幕,本次世博会以“城市,使生活更美好”为主题。香港,一颗璀璨的东方明珠,在经济发展尤其城市建设方面的成就得到了举世公认。据有关权威机构研究表明,在全球城市竞争力排名中,香港位居前列,居于中国城市之首。透过喧嚣繁华的城市,我们却发现,法治高度发展是这座城市一种看不见的软实力,也是这座城市生命力的源泉。完善的法律制度,严格地依法治理,为香港赢得全球影响力提供有力保障,也为“如何使得城市生活变得更加美好”提供了一条珍贵的启示

  提到香港城市,耳熟能详的一句话就是:香港是个法治社会。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制健全、政府廉洁、管理高效得到了民众的充分认可。香港法治传统最早可追溯至殖民时代。回归后,历经十余年发展与磨合,法治俨然成为香港社会制度的基础、城市持续发展之基石。香港社会法治的良性发展与其拥有完整法律体系、有效的司法保障和公权力监督机制息息相关。

  首先,香港特别行政区形成了完整法律体系。回归之后的香港,基本法为香港特区定下宪制框架。依据基本法,基本保留了原有的法律,根据“一国两制”原则,香港特区的法律制度以普通法为依归,并由多条本地法例作为补充,形成了与中国内地截然不同的制度。从香港现行法律制度的组成来看,是汲取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当中最优秀的精髓。

  其次,司法保障成为捍卫香港法治的中坚力量。香港法制属于普通法系,司法权在为民伸张正义、捍卫法治方面具有不可撼动的地位。在基本法下,法院判案不受公共或私人机关干预,有公平公开的审讯。现行特区政府实行的行政主导政权体制,并未破坏香港司法传统。诚如香港特区终审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国能提到,十年来,历任特首及政府律政司官员,他们对法治的基本原则是完全尊重及维护的。

  此外,建立了高效的公权力监督机制。香港以廉洁的公务员队伍和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称誉海外,可以说,香港廉政公署居功至伟,廉政公署作为港府机构中的一个部门,无形中担负着政府权力监督者的重要角色。当然,基本法所保障的权利与自由,保障了香港市民及社会各界对政府权力监督权,其作用不可低估。

  城市管理处处可见法治

  香港是世界上人口最稠密的城市之一,在现代化进程中同样遇到城市管理的难题。几十年前的香港,也如今天大部分发展中城市一样,碰到诸如塞车、污染、违章建筑、拆迁纠纷、小贩四窜等令人头痛的“城市病”。而今,香港城市美观、整洁,交通舒畅,工作效率高,人流、物流井然有序,这是香港长期坚持依法治城、从严管理的成果。

  首先,在城市管理方面出台了一系列配套的法律制度。如《建筑物条例》、《城市规划条例》、《空气污染管制条例》、《废物处置条例》等数百项立法,做到城市各项管理都能有法可依。

  其次,立法注重细节、操作性强。立法规定虽无华丽的词藻,看上去也很繁琐,但非常严密,注重细节,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几乎城市管理中发生的任何问题,均能在法律条文上找到答案,且有强制执行力度。比如,香港对城市街道清扫、垃圾处理等工作,规定之细是内地人很难想象到的。法规竟然规定了全港有3500多名清洁工,所有街道每天至少清扫1次,商业及旅游地区每天要清扫4次,行人特别集中的地区每天要清扫8次,如此等等。

  再者,重视动员市民参与城市管理,提高管理效能。政府往往会在听取市民的意见后,完善有关政策法规或作出行政决定。以城市规划为例,按香港(城市规划条例)的规定,分为全港性规划、次区域性规划及地区性规划三个层次,在每层次规则设计方案的不同阶段,都及时征询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此外,还建立了城市规划委员会利益申报制度,使得公众对城市规划委员会所作决定进行民主监督。广大市民对政府城市管理事务有充分的发言及监督权,也进一步保证了公务人员更加公正、严格地行使权力。

  香港作为一个国际化大都市,必须关照社会多元化的利益诉求,针对不同利益产生的不同声音,求同存异,这同样需要坚固的法治来保障,因为法治既是民主与自由的一块基石,也是公民权利的根本保障。

  香港市民良好的法治信念

  我们经炒到不少对香港城市文明的评价谈到,从细微之处就能体察到这个城市的文明。例如:从自觉排队、地上有垃圾自觉清扫、地上有果皮自觉拾起扔进果皮箱、车辆自觉停放在规定区域、遵守禁烟令等细节,我们可以看到,守法成为香港市民最高道德观,而由守法表现出的行为习惯、培育而成的法治信念,又进一步提升了香港的文明程度和竞争力。一方面可能与法律惩戒威慑力有关,但更多可能缘于长久以来香港市民培育而成的公共品德与良好风气。

  人人都捍卫法治,这正是一个社会法治成功的标志。法治的精神已经深深植入香港人生活中,就像空气一样,虽然看不见,但体现在居民生活细节之中,在每一分钟里发挥着作用。更令香港居民自豪的是,遵守法律已成为一种生活习惯。正是市民良好的公共品德与风气,大大节约了法治运作成本,提高运行效率。一方面,每个人的私人利益都与他服从法律有关,因为今天不属于多数的人明天可能进入多数的行列,若以一种情感对待现行法律,每个人从法律力量的增强中都能看到个人利益。另一方面,我们欣喜地发现,市民对于法治的遵守与责任感表明其对自身城市社会的认同。人民都知道社会普遍繁荣对他们本身幸福的影响,这看似如此简单,却很少能够做好。

  2010年上海世博会提出以“和谐”作为城市发展理念,不论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历史、现在与未来的和谐以及人与人的和谐,法治或许都是不可缺少的角色,在这个前提下,城市公民良好的法治信念就显得尤为可贵。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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