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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思议的“茅台专用局”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1日07:22  大河网-大河报

  □堂吉伟德

  经贵州省政府批准,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日前成立了国酒茅台分局,专职负责查处各种假冒、仿冒或“傍”茅台的违法和侵权行为。据了解,单独为一家企业设立分局在全国尚属首例。(见5月20日《中国新闻网》)

  这个“茅台专用局”是个怪物,值得仔细玩味。茅台酒所在地本来就有“负责查处各种假冒、仿冒产品”的工商部门,为啥要新成立一个“专用局”?如果人数少,增加一些就是了;如果没有责任意识和必要的职业精神,再成立五个专门机构也难以解决问题;今天我们单独为一家企业设立分局,这等于开了个先河,很有可能被其他地方效仿,成立专门的机构为自己的龙头企业和骨干行业保驾护航。既然茅台可以享受“专职待遇”,那么与其比肩的五粮液、郎酒等同行也可以提出这样的要求,如海尔、蒙牛等特大企业也可以这样做。那么,工商部门将会膨胀成怎样一个庞大的机构?这需要增加多少税金养活他们?

  还有,对重点品牌的过度照顾是一种不公平的表现。偏爱重点品牌或重点企业,其实很不公平,因为这些企业与中小企业相比已经是强势企业,应该限制才对!

  在决策者看来,为了照顾和强化某一领域,就要成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并认为这是最有效的措施。其实,这恰恰进入了一个误区,正是这种思维,使监管机构设置过多,管理环节复杂,人为导致工作效率低下。保护国酒无可厚非,但并不一定非得设“局”,完全可以在深挖现有监管资源、提升现有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与业务能力、加强考核机制上下工夫,这才能实现管理和服务局面的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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