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人大常委会联合县委组织部对县政府组成部门、公安系统6个大队及其下属中队等实权部门的领导进行考评。对考评结果为“不称职”的6名干部,徐闻县委已作出免职处理的决定(据6月1日《南方日报》)。
应当承认,徐闻县人大常委会与县委组织部的这一做法是动了“真格”的。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人大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人大的监督曾被称为“橡皮图章”,是因为监督没有落到实处。从近年来我国民主政治的实践中可以看到,人大监督正逐步变得刚性化、常态化和公开化。徐闻县人大常委会的这一做法就是例证之一。
徐闻县人大常委会联合县委组织部开展的监督考核工作,让考评不称职的官员丢了“乌纱帽”,让人们看到了人大监督的实效。在一些地方,对干部的考评工作虽然也在进行,但是收效并不明显,原因无非有三:一是考评只是由单个部门进行;二是考评的结果不公开;三是考评之后一切照旧。徐闻县认识到了这些问题,将考评结果与官员的政治生命挂钩,促使徐闻县政府官员开始重视日常的品行能力。
徐闻县人大常委会的做法还有一个亮点,即给了公民实现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机会。从媒体的报道看,共有100多人参加了县政府组成部门的考评投票,200多人参加了对公安系统6个大队及所属中队的考评投票。百张以上具有决定权的无记名投票表明,要想过关没那么简单,被评议者不要指望悄悄地做通某个领导的工作就能过关。考评的投票数量充足、具有投票权的人员分布广泛、写票的方式保密、投票的程序严格、计票的监督严密,都是保证监督彰显刚性的必备前提。
如此严密的程序设计,可以说将我国现行的干部任免制度——“党委提名、人大任命”的方式具体化了,透明化了,是干部任免制度的一次非常可喜的探索。笔者希望,把这种经过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方法、经验加以总结、提炼,上升为法律制度,进一步增强人大监督的实效,让人大从“橡皮图章”变为“法治钢印”。
(作者系上海政法学院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